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自动退还超期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5 11:57:08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各交易主体:

根据《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以下简称省平台)将于202591日开始,根据各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时间,自动对超过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保证金发起原路径退回。

若有特殊情况需暂缓退还保证金的,请各招标人(中介服务机构)在超过投标有效期前及时登录省平台提交申请。因未及时办理暂缓退还申请导致投标保证金退回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中介服务机构)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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