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7 18:05:43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整合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业务系统,拟将原“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功能整合至“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并停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上线时间
2024年6月10日。
二、系统功能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选择“同步至住房城乡建设厅”并经核验完成后,基本信息将同步至“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可在“四川省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录入系统”中录入招标从业人员。
三、系统核验程序
1.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新注册企业
招标代理机构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中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后,若选择“同步至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同意相关诚信申报承诺事项后,省内企业填报的基本信息推送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省外企业填报的基本信息会推送至住房城乡建设厅核验。若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后三十天内主管部门未核验完成,则比选平台系统会自动核验通过。
2.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已注册企业
比选平台此前已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变更企业信息则按以下程序核验:
(1)若此前已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有“招标代理登记证”,则选择“同步至住房城乡建设厅”并提交后,平台系统会自动核验通过。
(2)若此前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显示有“招标代理登记证”,则选择“同步至住房城乡建设厅”并提交后,相关信息将推送至主管部门核验。
3.数据同步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同步至住房城乡建设厅”为一次性选项,代理机构选择“同步至住房城乡建设厅”并提交核验后,后续在维护企业信息或变更企业信息等操作时不可再取消选择。
四、诚信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应诚信填报企业相关基本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填报信息存在虚假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填报操作手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