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09:08:21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根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于9月1日起开展2023年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公开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23年9月1日—20日17:00

审核时间:2023年9月1日—10月10日17:00

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0日起


二、征集要求

(一)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认定标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详见《部分行业同等专业水平标准目录》(附件1);部分行业明确了具体审核要求的,申报人应确保满足相关条件,详见《部分行业审核资料要求目录》(附件2);

3.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5.年龄在70周岁以下(195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评标专家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在所在单位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撤职、开除),或曾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曾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2.提供不实信息、虚假证明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方式骗取评标专家资格的;

3.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征集程序

(一)网上申请

评标专家入库遵循自愿原则。个人申请加入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已退休人员应征得退休时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附件3),经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退休时所在单位)公章。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登陆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栏目,即http://ggzyjy.sc.gov.cn〕,点击“专家登录”,注册并登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填报流程详见《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使用手册(入库征集)》(附件4),填报说明详见《入库征集申报指南》(附件5)。


(二)资格审核

1.初核:由申请人填报的经常居住地市(州)发展改革委负责。

2.复核: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初核合格的申请人,由省级有关部门对相应评标专业类别的申请人进行复核,详见《四川省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审核分工表》(附件6)。复核通过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统一入库考试。


(三)培训(线上自主学习)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提供学习参考目录和培训课件,由申请人自行在线上开展学习。内容包括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招标投标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招标投标实务及案例讲解分析、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操作等。所有考试题目均出自系统提供的学习培训资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两阶段进行,均为闭卷上机考试,考卷由题库随机生成,采取递进淘汰方式。申请人应根据系统发布的考试通知,按照申请时填报的经常居住地市(州),在系统内预约个人考试时间。


(一)理论考试

主要考察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包括单选、多选、不定选项选择等客观题型。其中单选40题、多选10题、不定项10题,满分100分,70分合格,考试时间90分钟。


(二)实务考试

分住建、交通、水利、通用四类。主要考察各行业规范要求和电子评标能力。

住建、交通、水利类:考核选择题和模拟评标,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其中,住建类选择题20题、模拟评标10题;交通类选择题35题、模拟评标10题;水利类选择题30题、模拟评标10题。选择题和模拟评标分别按100分记分,均达到70分为合格。

通用类:仅考核模拟评标,考试时间30分钟。共10题,满分100分,70分合格。

两阶段考试均不接受请假、不组织补考,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通过的申请人待下一年度入库征集时可重新申报。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永不录用。

(二)征集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

(三)征集全过程免收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征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线索,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或各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进行反映。


附件:

1.部分行业同等专业水平标准目录

2.部分行业审核资料要求目录

3.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

4.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使用手册(入库征集)

5.入库征集申报指南

6.四川省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审核分工表


以上附件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栏目

网址:http://ggzyjy.sc.gov.cn:81/#/NewsDetail?id=9b8e41d6-4854-4093-8cb7-ad7f751ddcfe&type=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