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2 15:15:2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川政公〔2018〕42号
中心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场地预约内部审批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
目场地预约内部审批办法(试行)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7月30日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项目场地预约内部审批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的服务管理水平,规范进场项目交易行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的交易环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4〕5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川办发〔2014〕104号)”等规定,结合省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交易项目类型及审批权限
(一)应进必进项目。依照《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确定的省本级、省重点和国家投资项目均属于应进必进项目,由交易受理处工作人员按照交易受理操作规程,实行网上受理和场地预约。
(二)属地化交易项目。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军队等单位按照属地化交易要求申请进场交易的项目,由项目单位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1)和《申请进场交易项目审批表》(格式详见附件2);交易受理处初审通过后,通过中心OA办公系统上报中心领导审批;当天经中心领导审批同意(铁路、民航、轨道交通等行业签订进场交易服务协议)后,由交易受理处工作人员按照交易受理操作规程,实行网上受理和场地预约。
(三)其他申请进场交易项目。省内市(州)、县(市、区)立项审批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如申请进入省中心交易,由项目单位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函(申请函须得到项目立项审批部门和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字盖章同意)和《申请进场交易项目审批表》;交易受理处初审通过后,通过中心OA办公系统上报中心领导审批;当天经中心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交易受理处工作人员按照交易受理操作规程实行网上受理和场地预约。
交易受理处负责按月对(二)、(三)项交易项目进行统计分析并专报省中心领导。
二、交易项目内部审批流程
项目单位通过网上提交的进场交易申请函、《申请进场交易项目审批表》由交易受理处受理进行初审,如不具备进场交易条件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由交易受理处及时退回申请单位并说明退回理由;如符合进场交易条件和相关要求,则由交易受理处通过中心OA办公系统上报《申请进场交易项目审批表》,当天中心领导批准后再行受理和场地预约。申请进场交易项目统一采用省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取消报名的除外)、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统一收、退保证金。
三、申请进场交易项目内部审批方式
依托省中心OA办公系统,实现进场交易项目场地预约内部审批流程电子化和无纸化,确保内部审批流程科学高效、可溯可查。
四、申请改变交易地点内部审批方式
对于应进必进项目,如个别项目因特殊情况提出改变交易地点申请(如申请到市州交易中心交易),由项目单位向省中心提交《改变交易地点申请函》(申请函须得到项目立项审批部门和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字盖章同意);交易受理处初审通过后,及时按规定流程上报中心领导审批。
五、执行时间和相关安排
本办法自2018年 9月1 日正式实施,由省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进场交易项目申请函(参考格式)
2.申请进场交易项目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