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2 13:00:03 来源:天府阳光采购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四川国经扬华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券商机构为公司拟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服务的公开比选公告(第二次)
四川国经扬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经扬华”或“公司”)是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为加快主责主业领域产业布局,国经扬华拟实施对某两家标的公司的股权投资项目。两家标的公司均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境内,2024年全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约1.2亿元、9000万元,净利润分别约1300万元、1100万元。国经扬华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一家券商机构,对两家标的公司开展商务尽职调查。
本次采购内容为标的公司商务尽调服务项目,选聘一家券商机构,以202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两家标的公司开展商务尽调,并综合其他专项尽调成果出具《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项目建议书》,为公司投资决策及后续并购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本项目服务期限从签订服务协议日起至交付《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项目建议书》为止。
报名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
(二)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四)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或其他相关部门通报。
(五)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不存在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不存在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不存在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六)具备承办股权投资项目咨询业务的丰富经验。
(一)公司发布比选公告;
(二)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公告要求制作并递交《报名文件》及《比选文件》;
(三)比选工作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比选对象进入比选谈判程序;
(四)组织开展比选谈判,评审委员会与比选对象逐一进行谈判,并在谈判结束时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比选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五)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及评审标准对比选对象进行最终评审,确定中选人并上报公司审核;
(六)发布比选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满后,制定并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与中选人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文件至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11号西南交大创新大厦16楼现场报名。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9:30。比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对于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2.比选谈判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9:30。比选文件递交地点、谈判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11号西南交大创新大厦16楼1601。
1.报价要求:投标人以包干价形式报价,报价应包含提供服务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及增值税税费等。
2.限价:投标人报价(包干价)应≤48万元,投标人报价超48万元的,视为无效报价。
比选申请人应将文件材料编制成册,其中比选文件需密封装订提交,报名文件不作密封要求。报名截止后,公司将对中介机构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比选机构进入比选谈判程序。
1.报名文件
(1)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2)相关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3)项目承诺书(对本机构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满足规定的服务范围和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承诺)。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应为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比选申请人需提供一套报名文件,打印并装订成册,且需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
(1)项目拟实施工作方案。包括此次股权投资咨询项目的整体设想、拟采取的方法、措施、工作进度安排等。
(2)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近三年来承办的类似股权投资咨询项目介绍,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章面以及体现具体服务范围的关键页)。
(3)拟派团队情况。拟派团队人员简历介绍,拟派团队负责人近三年的类似业绩介绍,拟派团队的特殊优势介绍等。
(4)项目收费报价。本项目报价为总额报价,包含提供服务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及增值税税费等。
(5)中介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参考评审标准)。
比选文件须用A4纸打印并密封装订成册,且需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提供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比选文件,每份比选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比选资料均不退回。
本次比选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七、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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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子项及 分值 |
评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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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报价 (30分) |
1.投标人应以包干价形式报价,报价应包含提供服务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及增值税税费等。如未包含相关费用,视为报价无效。 2.全体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基准价计分30分。 3.低于和高于评审基准价的扣分:报价每低于基准评审价1万元的,评分在30分的基础上扣减1分,报价每高于基准评审价1万元的,评分在30分的基础上扣减1.5分,即报价得分=30-(|报价-基准价|)*1或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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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构实力 (10分) |
1.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24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中,评价结果为A类的得5分,评价结果为B类的得3分,评价结果为C类的得1分。 2.成立时间(最高5分): 15年(含)以上得5分;10(含)-15年得4分;5(含)-10年得3分;5年以下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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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团队配置 (10分) |
1.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总人数在5人及以上得3分,4人得2分,3人及以下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每具有1例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并购项目财务顾问服务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3.拟派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中(包括项目负责人),每具有1个CPA或者CFA或者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或保荐人资格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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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类似业绩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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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近3年具有上市企业并购项目财务顾问服务业绩1例得1分,每增加1例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 2.投标人近3年具有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并购项目财务顾问服务业绩1例得1分,每增加1例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 3.投标人近3年具有轨道交通行业并购项目财务顾问服务业绩1例得1分,每增加1例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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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方案 (35分) |
1.服务内容全面、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20分); 2.人员配备完善合理(5分); 3.服务质量控制、信息保密措施完善(5分); 4.有明确的工作进度安排(5分)。 |
我公司承诺,将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待所有参加比选的券商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工作。
在项目评选期间,如果我公司发现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所存在申报材料与公告要求不符、弄假作虚等情形,或是实际执行情况与申报材料所述不一致,且未获得我公司同意的,我公司有权取消其比选资格或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
本项目比选不收取任何保证金,中介机构参加本次比选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以我公司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四川国经扬华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项目涉及的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公告在四川国经扬华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scgjyh.scgzjy.com/column/index.html)和天府阳光采购平台(https://scgzjy.tfygcgfw.com/)发布。
(一)联系人:伍老师
(二)联系电话:028-60216313-8015
《参考模板》
四川国经扬华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