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6-01-20 17:00:03    来源:天府阳光采购平台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编号:SRBG-QWXM-WZ-2026-002

招标物资:商品混凝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材料使用地点为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龙孔镇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项目位于乐山市犍为县。

防火通道线路起于犍为县龙孔镇,自北向南两次跨越百支溪,止于在建永平大道。共跨越乡镇2个(龙孔镇、孝姑镇),线路起讫桩号K0+000-K4+473,线路全长4.473Km。主线双向2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8.0m,桥梁长度400m/3座,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砼路面,主线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翠屏山城市体育公园配套道路工程,该工程为现状道路部分改建及部分新建工程。该项目位于犍为县玉津镇,北临犍为县殡仪馆,东临漱玉路,西临月咡坝水库,交通便利,景观资源丰沛。一期先行建设西侧次入口、康养中心西侧停车场1.21万平方米及车行道1公里。西侧次入口建设内容包括精神堡垒、入口造型景墙、公园标识字体及配套绿化、照明设施;康养中心西侧停车场总面积1.21万平方米,配套319个停车位,其中充电桩车位30个。停车场出入口配套有智能车闸;1公里车行道起于绕城路入口至中医院九曲花街外的交叉口,路面重新铺设车行沥青,重新砌筑挡土墙进行固坡并修复车行道两侧绿化。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特殊路基处理、路基防护及排水工程、桥涵工程、营造林工程等。

本项目施工工期485日历天。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是针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供应总数量见附表。实际供货批次、数量和供货时间根据使用项目的施工需求确定。招标物资分为1个包件,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商品混凝土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的生产、销售或加工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必须满足本项目的设计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并出具相关的的合格证书或商品混凝土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不低于500万元/包件的垫资能力同时须承诺具备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以保障项目履约,2024年新设企业可提供验资报告作为资金状况证明。注:本条款不强制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并出具承诺函。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建筑行业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不少于1;(注:可选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两者之一即可)

(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2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2024年度至今新注册成立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可不提供)。

(6)生产能力要求:1.混凝土生产厂家应具备本合同约定的混凝土生产及供货能力;2.混凝土代理商应具备本招标约定的供货能力,且其代理的混凝土加工厂须具备与本项目需求相匹配的生产能力。

(7)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

(8)其他要求:①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商的代理授权(或销售协议)或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还应同时出具生产商针对该总经销商销售协议或总经销商的代理协议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③在供货过程中,如中标人需增加生产厂家,需报请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才能供货,否则将拒绝收货;④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5完成招标后,中标单位与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签订采购合同。

4.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4.1获取方式:自  2026 1 21 0 时 00分  20261 27 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犍为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1000/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1  28  10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公开开标。

6.开标

6.1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 1 28 1000时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两江国际A座)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6.2开标程序

6.2.1线上开标

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由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蜀道集采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并公开,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7.发布公告的方式

7.1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2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还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 万元整(人民币¥  10000 元),投标人应于  2026  1 272359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犍为项目商品混凝土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乐山市犍为县龙孔镇

招标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8881369879

电子邮箱:2993156897@qq.com          

监督电话:028-85832433

附件: 招标公告附表

 

 

20261


附件1:

招标公告附表1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人

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最高限价(不含税)

SH-01

商品混凝土

C20

m3

18456.14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2000.00

10000

309.42

商品混凝土

C25

m3

961.6056

321.75

商品混凝土

C30

m3

4902.112

363.54

商品混凝土

C30(水下)

m3

1181.6

377.26

商品混凝土

C35

m3

226.5

389.18

商品混凝土

C40

m3

6

397.70

商品混凝土

C40(防水)

m3

323.13

411.86

商品混凝土

C50

m3

2541.23

424.28

商品混凝土

钢纤维商品混凝土C50

m3

8.23

608.35

不含税合计

9554799.92

(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注:

1、此规格、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以发货需求为准;

2、基本单价说明:基本单价含水泥(品牌为宝马、亚东、峨胜、拉法基、西南水泥等)、砂、石、泵送剂等主要原材料,含搅拌、运输、泵送机械费、含税(乙方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泵送与拖式电动泵泵送混凝土均执行以上价格。

3、 混凝土基本单价以外增加收费项及标准: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4、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5、混凝土基本单价以外增加收费项及标准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