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9 17:00:04 来源:天府阳光采购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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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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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
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至少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独立承担或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均可)。 以上业绩可以是独立的合同,也可包含在其他合同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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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承接指独立承担或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
2.类似业绩指土地整治或高标准农田施工;
3.以上业绩可以是独立的合同,也可包含在其他合同内;
4.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当合同协议书不能完整反映项目内容时,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备查)。
附件2:
施工企业拟投入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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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人员 |
数量 |
最低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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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
项目负责人 |
1 |
①持有二级建造师(市政、水利)及以上资格证书; 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 ③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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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1 |
①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②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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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1 |
①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 ②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
注:
1.以上人员为每个包主要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人员,其增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以最近3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3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项目经理若为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劳务合同,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附件3
拟投入设备配置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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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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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量 |
自有或租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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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
1 |
挖掘机 |
150 |
辆 |
90 |
90 |
|
2 |
铲车 |
/ |
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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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压路机 |
22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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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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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因本项目进度要求及品质工程建设需要,若有项目业主、招标人需要增加机械设备的情况,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机械设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其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提供在进场5日内达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的承诺书。
3.所有设备购买年限均应在5年以内,且进场验收时须具备相关资质资料齐全,并必须取得当地生态环保厅(局)颁发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