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5-12-17 09:00:15    来源:天府阳光采购平台    浏览次数:    

四川蜀交中油能源有限公司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采购项目

 

1.比选条件

本次比选项目为四川蜀交中油能源有限公司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蜀交中油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

2.1、比选项目名称四川蜀交中油能源有限公司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采购项目

2.2、比选范围:

2.2.1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

3

 

2.2.2单套配置要求

(1)分析仪主机(配FID检测器),1台;

(2)防爆手操器,1台;

(3)气体采样袋,3个;

(4)专用背包,1个。

(5)储氢合金气瓶,2个;

(6)专用高纯度水基氢气充氢装置,1套;

(7)仪器连接储氢合金专用连接组件,1套;

2.3技术标准

1适用于VOCs排查溯源、污染应急现场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备及管阀件等无组织VOCs排放检测。

2仪器主机须内置FID检测器,对各类含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以及部分常见的无机因子均有响应。

3仪器应至少具备二级过滤功能,采样探头应可过滤粒径不小于5μm的颗粒物,气体样品进入分析仪前应具有精细过滤器,应可过滤粒径不小于0.5μm的颗粒物。仪器应可选配三级过滤功能,采样探头应可增加三级颗粒物过滤器,应可过滤粒径不小于2μm的颗粒物,三级过滤器应能无工具进行拆卸,方便进行更换和维护。

4主机具备内置LCD液晶显示屏,在不连接任何外部终端的情况下可以实时显示测量浓度值,浓度单位ppmmg/m3可通过主机软件自动切换。

5主机具有实体按键,可以控制仪器进行启动点火、浓度校准、背景值扣除、信息查看等操作。

6)确保仪器长时间检测工作中的现场氢气供应。分析仪需采用氢气钢瓶和储氢合金两种气瓶方式供氢。储氢合金气瓶重量≤100g,连续使用时间≥6小时。(提供储氢合金与分析仪连接方式实物图片及储氢合金称重照片证明)

7)分析仪在有潜在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性环境中操作,应具有防爆安全性,满足本安防爆+隔爆设计,防爆等级至少达到 Ex db ia IIC T4 Gb(提供仪器原厂盖章的国家级防爆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复印件)

8仪器内置EPC电子压力控制系统与温度补偿算法,保证仪器使用过程中氢气流量稳定。(提供仪器原厂盖章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复印件)

9主机具有内置氢气压力表,在充氢完成后,氢气压力表显示压力不小于2000psi,在不通电开机的状态下可实时观察内置氢气瓶剩余压力,以便及时发现氢气是否泄漏(提供充氢后压力显示特写图:拍摄充氢完成后压力表显示界面,需明确体现压力数值

10安全要求:为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分析仪应具有功能安全认证;(提供仪器原厂盖章的SIL认证证书复印件)

11工作温度:-20℃~+45(以防爆证温度为准)

注:技术标准第(1-5)项采用签订承诺文件方式:供应商须签订《服务与质量承诺书》,明确承诺所供仪器完全满足本文件第(1-5)项的所有技术参数、功能要求,承诺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技术标准第(6-11)项为仪器重要参数,需供应商提供相应对的佐证文件。所有文件均需加盖仪器原厂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信息完整,且需与所供仪器型号完全对应

2.4质保要求:

(1)产品质保期至少为验收合格后1以比选申请人承诺质保期为准;质保期内维修保养的所有材料及配件一律按国家三包提供(人为因素损坏按成本计算),免费提供质保期内的维修和更换配件。质保期内在接到用户电话后6小时内上门保修服务,质保期外接到用户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进行上门维修服务,质保期外维修只收取损坏的原厂零部件费用,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交货方式、地点、时间:交货方式为送货上门;交货地点为公司所属办公地;

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实验室设备的其中一项内容;(2)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一般纳税人应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三证合一”后的企业,可通过登陆当地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提供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记录作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注:本条仅作为评标价计算依据,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3.3、其他要求: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提供“信用中国””网络截图);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截图);

4)投标人未处于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交易黑名单和市场禁入期内(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比选。

3.5、本次比选允许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加。如代理商参加比选,代理商需取得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文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5 年 12  17 00时00分至2025 年 12  24 00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比选申请并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比选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比选文件费用应从比选申请人对公账户转账至比选人指定账户,比选人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四川蜀交中油能源有限公司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采购项目比选文件费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本次比选文件出售价格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需按照对应的账号支付比选文件费。

若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及标书费用金额进行转账导致下载比选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4.4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比选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缴纳比选保证金。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比选申请人应于 2025 1 4  17 00 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四川蜀交中油能源有限公司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比选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比选申请文件,后果自负。

比选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比选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注:比选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比选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  5  11 时00 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未按规定加密上传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2比选人定于2025 年 1  5  11时00 分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电子开标,比选人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6.3电子比选申请文件解密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比选申请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比选申请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比选申请无效。证明是比选申请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比选申请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比选申请人撤销比选申请文件,其比选申请无效。

6.4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比选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6.5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和蜀道交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www.shudaojtfwjt.com/)上发布。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25 年 1 5 11时00分

9.2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1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

9.3评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1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评标室。

9.4现场踏勘: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请各比选申请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比选申请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10.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申请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148-188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向招标人提供1份投标申请文件纸质复印件及全套电子版本文档。邮寄与递交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座22楼,收件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28)86937686。

11.联系方式

项目比选人:四川蜀交中油能源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座22楼

   编:610000

人: 包先生 刘先生

   机:(028)86931739    028)86937686                                

比选人:四川蜀交中油能源有限公司

                    2025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