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2 17:04:19 来源:天府阳光采购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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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为保障达渝、邻垫、南广邻高速公路监测能力优化提升项目交工验收工作合规、专业开展,现需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该项工作内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达渝、邻垫、南广邻高速公路监测能力优化提升工程交工验收检测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达渝、邻垫、南广邻高速公路监测能力优化提升项目现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具备基本交工验收条件。 2.2服务内容 根据达渝、邻垫、南广邻高速公路监测能力优化提升项目的交工验收需要,本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设施检验:对项目升级和新建的所有监控设备、配套设施的性能、安装质量及运行稳定性进行检测。 (2)视频系统核查:验证视频点位的布设是否实现主线、收费站、服务区等关键区域的全覆盖,并检测其图像质量与监控效果。 (3)出具验收依据: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规范、客观的检测报告,准确评估项目建设质量是否达标,作为项目交工和投运的核心依据。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合同期限 本项目预计服务周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上述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1.2 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完工验收质量检测或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或养护定期检测项目。 注:机电工程检测项目可为单独合同或项目合同包含的内容。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提供查询截图)。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自行提供查询截图)。 (3)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3.1.4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或(公路)检师资格证书(证书必须包含交通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3)至少参与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完工验收质量检测或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或养护定期检测项目。 (4)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或(公路)检师资格证书(证书必须包含交通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3)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外部投标人需是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内的单位。若投标人未入库,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办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为:2025年12 月 10 日20 时 分至2025年12月23日20时 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 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4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公布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24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s://zb.shudaojt.com)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同步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5年12月23日18时00分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退还。 退还方式:招标人委托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直接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 24日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及开标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电子开标。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10.2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10.3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10.4投诉处理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朝阳大道1段2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5282654489 招标人: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 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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