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气)站加油加气业务及后勤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发布时间:2025-12-12 17:04:19    来源:天府阳光采购平台    浏览次数:    

加油(气)站加油加气业务及后勤辅助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加油(气)站加油加气业务及后勤辅助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通过招标方式选聘一家服务外包公司,组织服务人员从事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加油(气)站加油加气服务及后勤辅助服务

2.2 招标范围: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各加油(气)站加油加气服务及后勤辅助服务(成渝高速简阳北、资阳、资中、内江、隆昌服务区上下行加油站;成仁高速永兴、文宫、汪洋服务区上下行加油站;成乐高速天福服务区上下行加油站;遂广高速蓬南、飞龙服务区上下行加油站;遂西高速蓬溪服务区上下行加油站;仁寿迎宾加油站;以及新投运加油加气站等招标人所属加油(气)站)相关岗位从事服务工作

2.3 服务地点: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各加油加气站(成渝高速简阳北、资阳、资中、内江、隆昌服务区上下行加油站;成仁高速永兴、文宫、汪洋服务区上下行加油站;成乐高速天福服务区上下行加油站;遂广高速蓬南、飞龙服务区上下行加油站;遂西高速蓬溪服务区上下行加油站;仁寿迎宾加油站;以及新投运加油加气站等)。服务期间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新投运加油加气站,或新增辅助服务业务,则自动纳入双方合同范围。

2.4 服务期限:3年(以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准)

2.5 服务要求(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授权多家分公司同时参与投标的,多家分公司的投标均无效。4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2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一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证明(毕业证或学信网登记备案截图)。

3.3 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亏损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利润表》净利润“净利润”为负数(即带有“-”号或括号注明),则被认定为亏损企业,投标将被否决。

2)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至少具有1项加油(气)服务或后勤服务外包类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结算发票(须附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查验截图,一个合同至少提供1张发票)。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均为有效业绩。同一个甲方单位,同样的业务内容,续签的多份合同,合并算作一个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2 投标人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5.3 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5.5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以上3.5.1-3.5.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5.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7与本项目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釆平台”)( 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号: 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加油(气)站加油加气业务及后勤辅助业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4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

5.5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 踏勘现场及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预备会议。投标人需自行安排进行现场踏勘,并自行承担考察费用及安全责任。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12    23    09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和“蜀道集采平台”的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以保证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4 招标人定于2025年 12  23   9 时 30 分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投标人通过“蜀道集采平台”进行远程在线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8.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9.联系方式

人: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  

人:陈先生

话:028- 6232363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88号

人:张女士

话:13540826871

10.操作手册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148-188

 

 

                                           招标人: 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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