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30 13:32:45 来源: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各有关供应商:
2025年5月27日发布的“年产50 万吨绿色低碳合金铝液熔炼集配共享中心项目(一期)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UEECG202510106/XJSGY-2025-160)现作以下变更(补遗):
一、变更(补遗)事项、内容:
6 |
磋商保证金 |
金 额:¥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交款方式:①通过供应商对公银行账户转账至阳光采购平台提示的指定账户,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②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的,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开具电子保函。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或系统保函开具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导致响应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 (1)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阳光采购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2)阳光采购平台所提供的保证金交纳账户,每次交纳费用的账号不同,请各供应商在交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 (3)转账后或开具电子保函后,请及时登录阳光采购平台查询保证金状态。 (4)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磋商保证金。 |
变更为:
6 |
磋商保证金 |
金 额:¥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交款方式:①通过供应商对公银行账户转账至阳光采购平台提示的指定账户,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②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的,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开具电子保函。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或系统保函开具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导致响应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 (1)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阳光采购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2)阳光采购平台所提供的保证金交纳账户,每次交纳费用的账号不同,请各供应商在交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 (3)转账后或开具电子保函后,请及时登录阳光采购平台查询保证金状态。 (4)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磋商保证金。 |
二、其他事项不变。
此补遗公告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