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6 16:08:43 来源: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四川振西建设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国道348线改建工程K0+000-K11+875段路基、涵洞工程劳务分包,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劳务分包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情况:
1.1项目地点:凉山彝族自治州佑君镇、马鞍乡、金河镇 。
1.2项目概况:国道348线改建工程K0+000-K11+875段路基、涵洞工程。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资质,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约记录。
2.2人员配置:
(1)项目负责人:应是本单位人员,资格: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 ;级别:二级及以上。
(2)安全负责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级证书)。
注:主要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购买的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退休证明材料),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同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2.3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正在施工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2.4 所有参建工人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且施工期间按照工期及进度要求匹足够数量的工人(自行承诺)。
2.5 现场须配备劳务班组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自行承诺)。
2.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自行承诺),比选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2.7信誉要求:
(1)被州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比选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6)近三年内,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三、其他要求:/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及公示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 2025年 4 月 17 日00时00分00秒至 2025年 4 月 21 日23时59分59秒在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z.swueecg.com/#/index)报名。(不少于5日且需包含一个工作日)。
4.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z.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4.3中标结果公示网站:公示期限:3日,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z.swueecg.com/#/index)。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4 月 22 日14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大石坂路东段3号检测苑6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3比选申请人代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有缺漏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振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834-6992893
代理机构:凉山交投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伍女士
联系电话:0834-613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