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0 17:22:43 来源: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新能源汽车博览中心项目(A区)及新能源汽车博览中心项目(B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新能源汽车博览中心项目(A区)及新能源汽车博览中心项目(B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我公司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中选人。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绵阳新盛联合商贸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博览中心项目(A区)及新能源汽车博览中心项目(B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
3.项目基本情况:
新能源汽车博览中心项目(A 区),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展厅、机修车间、设备 用房、配套办公、机动车位及室外硬化、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配套设施。项 目位于绵阳高新区永兴镇松山寺村高新区汽博城内,项目用地面积约 26700.83 平方米,新建两栋钢框架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约 26587.39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26021.94 平方米,地下约 565.45 平方米,规划建筑高度约 22.64 米。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工程费约9238.45万元。
新能源汽车博览中心项目(B 区),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展厅、餐厅、上牌中心、机修 车间、设备用房、配套办公、机动车立及室外硬化、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配 套设施。项目位于绵阳高新区永兴镇松山寺村高新区汽博城内,项目用地面积约 12413.47 平方米,新建 1 栋钢框架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约 6843.00 平方米,其 中地上约 6257.41 平方米,地下约 585.59 平方米,规划建筑高度约 8.8 米。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工程费约2796.64万元。
4.比选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含配合总体/专项设计方案经济分析、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经济分析、项目投资风险控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审核,根据图纸完善程度分阶段进行清标并出具清标报告,负责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专项施工方案造价控制分析、施工过程中材料独立询价服务、工程竣工结算送政府审计前的初审、变更/签证/迁改/附属/零星工程造价送政府评审或审计前的控制分析、项目后评价分析等)。
5.最高限价: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第11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下浮5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单位报价下浮率须大于50%),最终以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建安费作为计费基数。
6.工期:自委托人提交完整的项目相关资料的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时间,至委托造价业务完成并完成竣工结算审计。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不存在《绵阳科技城国有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绵科财金国发〔2024]8号)第二十九条情形;
(1)经查证,中介机构在近3年执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或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或因发生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近3年内,中介机构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不良通报或禁用限制的;
(4)其他被认定为不宜作为选聘对象的不良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比选¨接受þ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有/;
9.申请人不得与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施工(四川九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若存在上述情况,在合同签订前,自愿放弃成交资格;在合同履行期间被查实与上述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咨询人自愿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上述单位发生利益冲突事项的,咨询人得知该情况后将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双方根据诚信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就解决方法达成一致。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1个(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小于8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业绩。需提供资料:合同协议书、竣工结算初审(审核)报告,总投资、时间、总建筑面积以合同协议书或竣工结算初审(审核)报告上载明的内容为准。)
(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三、比选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比选信息在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官网(https://kjc.my.gov.cn/myskjcgwh/c102110/list.shtml)、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myxxtk.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至 2024年12月2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4.3比选文件售价及缴款方式:人民币200元/份,须通过投标人企业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比选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比选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比选文件)。
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响应供应商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票据由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7日9:30,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出现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密封和标注错误等情形的申请文件,将被拒收。本次公开比选不接收邮寄的申请文件。
开启时间:2024年 12 月27日9:30;
开启地点:绵阳高新区新惠·锦苑(二期)一号楼三楼。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新盛联合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高新区新惠·锦苑(二期)一号楼三楼309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0816-2533081
监督电话:0816-6967795
绵阳新盛联合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