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盘兴片区无感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01-20 11:58:37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本项目将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变更如下:
1.申请人须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且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2.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22年01月01日至今),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22年01月01日至今),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50%的房屋建筑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4.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或其他人员中至少一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相符。5.招标代理费最终按照中标价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结算。6.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7597697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