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8 23:21:05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绵阳校区第四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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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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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绵市发改〔2025〕22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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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绵阳市绵阳市市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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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一栋学生宿舍及附属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975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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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5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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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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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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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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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7-19 00:00至2025-07-21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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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7-19 00:00至2025-07-21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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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房屋建筑类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房屋建筑类项目个人业绩。 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名),均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至少1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任职红头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 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相符。 4.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无严重失信信息。 5.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及标准;②.人员配备及组织架构;③.质量保障措施;④.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⑤.重难点分析及控制措施;⑥.风险预控措施;⑦.廉洁保密管理措施;⑧.质疑投诉处理机制。 6.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7.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405060269@qq.com。提供的相关资料应汇编成册(PDF格式,有目录、编码,文件以公司名称命名),招标人将对截止日期前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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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电话 |
13340887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