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7 09:56:08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宜宾市翠屏区第四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宜长路)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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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宜宾市翠屏区公路养护管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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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翠发改批〔2025〕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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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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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在绥庆转盘至李端镇终点路段安装第四代隔离栏约12.7公里,补充高杆灯约55盏,完善多个支路口交安设施或清理植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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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87.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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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公路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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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负责屏区第四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宜长路)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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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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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5-28 00:00至2025-05-3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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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5-28 00:00至2025-05-3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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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申请人要求:提供截止比选当日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无不良行为记录截图(比选人将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核查。申请人需提供1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公路工程类)须提供中选通知书、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二、拟任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圆章或方章,同时须提供法律相关能力证明材料(2)专职技术人员1~4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圆章或方章,同时至少2名专职技术人员须提供工程咨询类相关能力证明材料。 三、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无偿提供专家咨询、文件审查、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注:1、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2、相关资料编制成PDF并签章后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比选人邮箱(864726926@qq.com)审核,未按比选要求参加比选的视为无效参选,比选人以审查合格名单择优选择中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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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德文 |
联系电话 |
189892114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