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楼病区改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25 16:54:19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苍溪县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楼病区改建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苍溪县精神卫生中心(苍溪县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复文号

苍发改投资〔2025〕51号

建设地点

广元市苍溪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

住院楼、化验室、西药库房、DR室、中西药房、收费室、档案室等装修改造及设备购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1900平方米。;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650.0

类似业绩

房屋建筑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施工及设备购置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计划招标时间

2025-03-27 00:00至2025-03-31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2025-03-27 00:00至2025-03-31 23:59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本项目拟配备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方章);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2:拟任本项目人员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至少1人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文件)。所有人员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及业绩网上查询截图。特别提示:严禁使用挂证人员,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注: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资格要求、拟派人员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要求,认真准备资料,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408574428@qq.com,招标人仅对收到的邮箱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其中确定比选申请人。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联系人

董老师

联系电话

1832802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