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城乡融合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25-01-21 14:54:03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眉山天府新区城乡融合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眉东新城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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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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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眉山市仁寿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为视高街道城乡融合区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四水库、柴桑河,帽顶山,寨子山,泉龙河等五个片区,建设内容为修建道路、供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286.0

类似业绩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完成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2.5
勘察:1.2; 设计 :1.3;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计划招标时间

2025-01-22 00:00至2025-01-24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2025-01-22 00:00至2025-01-24 23:59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中标价在5000万元以下,下浮30;中标价5000万元-1亿元,下浮40%;中标价在1亿元-5亿元,下浮50%。2、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应有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3、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均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一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4、申请人企业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为100分。 5、申请人须根据以下内容逐项编制本项目的服务方案:(1)公司基本情况;(2)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及标准;(3)人员配备及组织架构;(4)质量保障措施;(5)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6)重难点分析及控制措施;(7)风险预控措施;(8)廉洁保密管理措施;(9)质疑投诉处理机制;(10)增值服务内容6、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方案、资料发送至邮箱:329303919@q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中选人。7、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代理委托合同》并按规定备案并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电话

0283663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