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0 17:34:08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高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高县福溪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
批复文号 |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高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包含三个污水处理厂,庆符污水处理厂(设计日污水处理量1000吨/天)、贾村污水处理厂(设计日污水处理量1000吨/天)、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日污水处理量15000吨/天)。庆符污水处理厂、贾村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建成运行,二期正在建设。本次招选内容为全权委托运维费用测算单位、全权委托运维单位。;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830.0 |
||||||
类似业绩 |
其他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招选三个污水处理厂全权委托运维费用测算单位、全权委托运维单位。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3.6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9-21 00:00至2024-09-27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9-21 00:00至2024-09-27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代理机构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代理机构资质及其他要求: (1)提供比选报名时间内《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分截图; (2)提供人员资料: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至少2人:具备招标代理从业印章; 以上人员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人员截图。 (3)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个招标代理业绩。 (4)其他要求:A.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招标人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B.信用中国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官网查询截图);C.严禁使用非本单位注册或登记的从业人员办理招标代理事宜,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申请人应根据上述所列人员要求、业绩要求、社会活动、信用要求、企业综合实力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有关证明资料盖章扫描并注明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后发送至 2892048033@qq.com邮箱。(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4.代理机构费用由运维单位中标供应商支付。 |
||||||
联系人 |
姚小虎 |
联系电话 |
188819473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