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0 16:39:1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16-17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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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绵阳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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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绵科发改审批【20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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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四川省绵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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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22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2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4平方米),包括16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1108平方米、17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14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1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4平方米) ;配套建设竖向土石方工程,道路及场地铺装,绿地及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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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138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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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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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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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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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1-31 00:00至2024-02-0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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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1-31 00:00至2024-02-0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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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公告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为11384.67万元,预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30%。采取二次报价方式确定中选人,最终按照实际招标中标价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70%*中选人中选费率结算(中选人中选费率=二次报价/预计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2.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登记信用分值须为100分。(注:需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代理登记证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比选报名期间内。)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3.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书、任职资格红头文件(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3.2专职技术人员(4人):均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且至少有1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书、任职资格红头文件(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注:以上所有人员①均需提供本人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人员信息查询截图;②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固定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4.业绩要求:4.1申请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0个建筑房屋工程类似项目业绩;4.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的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注:以上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两类业绩应分别提供统计汇总表,按金额大小进行排序,如业绩中有高校业绩应备注说明,业绩数量不低于最低要求,可多提供;所提供业绩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代理比选结果公示截图(或中选通知书)和代理合同,②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和中标通知书,以及需提供有招标项目中标金额的证明材料,完成时间以发出的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5.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应根据上述所列资格要求、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业绩要求及证明材料要求,准备比选资料,要求编制目录、页码,整理形成一份完整比选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比选材料目录、内容、页码混乱的将不予认可;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292545702@qq.com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6.如比选材料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比选材料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比选结果公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选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若在签订合同之前,发现中选单位有任何不良记录,比选人可以取消该单位的中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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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焦红霞 |
联系电话 |
18380591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