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8 18:31:44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锅盖梁至西昌北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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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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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凉发改能源【2023】4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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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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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起于锅盖梁110千伏变电站止于西昌北220千伏变电站的110千伏送出线路,以及西昌北22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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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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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能源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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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货物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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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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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3-11-20 00:00至2023-11-29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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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3-11-20 00:00至2023-11-29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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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下浮20%收取; 2、招标代理机构近三年来至少已完成3个2000万元及以上的能源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及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投标代理人员方章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件备查),个人业绩为近三年来至少已完成5个能源类类似项目,且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4、招标代理机构在中选后委派至本项目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 5、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单位资料、人员证书、代理合同、中选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 6、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发送至邮箱:547674486@qq.com,供招标人选择参考;若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视为无效;(注: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 7、确定中选机构的方式为评审后确定(评审后确定业绩数量最多的代理机构为中选单位,业绩数量相同的,以单个业绩金额最大的为准中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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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电话 |
0834-3830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