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3 13:42:19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广元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2022】53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广元市数字经济集团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
2.3 项目规模: 由城市大脑建设工程、政务运行数字化专项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三部分组成。城市大脑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数据中台、技术中台、业务中台、市民APP;政务运行数字化专项工程主要包括城市管理服务平台、智慧公安、智慧交通、智慧城建、智慧消防;建设云计算平台及相应的云监管平台、网络出口、和信息安全平台。
2.4 计划工期: 91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 38572.5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专项债券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8572.5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信息产业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6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带二维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3、拟任全部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注:(1)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需提供总公司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3)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公示截图,②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③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个人业绩包含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2条中15类所有分类业绩之一即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委托代理合同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工程类注册证书和工程类注册证书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5)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汇总表中应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业主、项目名称、代理合同签订日期、代理费用、中标金额、估算投资总额),有完整的履约评价意见及正确的招标人联系电话,履约评价意见均应为“满意”,否则视为无效文件。(4)申请人应完全响应《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第一章和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要求,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委托代理合同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5)、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日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不低于95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分别提供查询截图。。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9月19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确认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指定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广元市数字经济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黎先生
电 话: 18000581517
传 真:
2023年09月14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