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5 14:24:27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邻水县高滩平安寨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邻水县高滩平安寨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邻发改(2022)89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邻发改(2022)899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邻水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约76000m2,总建筑面积约252964m2,含小区道路、雨污管网、供水、燃气、供电等配套附属实施。
2.4 计划工期: 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3月
2.5 项目总投资: 8375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8375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5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5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需提供与方章一致的带二维码工程类注册证书和工程类注册证书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和工程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所有与职称证书相关和可查询验证的人社网络截图)。
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申请人拟任的本项目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截图系统查询人员截图。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营业执照;
2.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
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
4.项目负责人业绩符合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提供《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查询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内容至少截图到投标人资质要求)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内容至少截图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5.提供的证明材料清晰可阅读,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11月25日16时00分 至 2022年11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11月25日16时00分至 2022年12月01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邻水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19160630171
电 话: 13882666394
传 真:
2022年11月25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