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丰禾镇正兴社区2025年“磐石工程”建设项目(第五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5 16:22:13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邻水县丰禾镇正兴社区2025年“磐石工程”建设项目(第五次)询价公告

 

邻水县丰禾镇正兴社区2025年“磐石工程”建设项目是经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关于下达 2025 年“磐石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于2025911日完成财政评审现拟确定项目施工单位根据邻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邻府规〔20244确定施工队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邻水县丰禾镇正兴社区2025年“磐石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标准:

1.建设内容:改造室内,屋面及配套设施具体规格和建设标准严格执行邻财投2025435号文件财评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采购预算:232984元(大写:贰拾叁万贰仟玖佰捌拾肆元整),根据邻府规〔20244号文件规定下浮8%作为项目发包价,发包价为:214345.28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肆仟叁佰肆拾伍元贰角捌分),发包价即为投标报价,本项目为固定发包价。

建设地点:邻水县丰禾镇正兴社区

资金来源:磐石工程专项资金

(七)验收及资金拨付:工程如期或提前完工后,经施工方申请,丰禾镇政府组织正兴社区完成初步验收,并报县组织部完成工程量复核,且质量合格后,可申请拨付至合同金额的70%,经结算审计后可申请拨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因工程变更原因增加的工程款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因工程变更原因减少的工程款项,应当扣除后再按比例拨付。

二、报名资格(资格文件组成)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7.3.具有经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7.4.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安B);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7.5.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6.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7.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

9.报价表:

9.1单独密封提交(格式自拟)

9.2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报价表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报价金额(包含大写、小写,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报价单位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报价时间等。

:相关说明:1.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严禁编纂造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并启动追责程序;2.资格审查文件须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未盖章或局部未盖章均为无效投标资料;3.按照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密封章;4.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及资格审核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签到及资格审核);5.资格审查文件审查事项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6.本项目资格响应必须达到3家及以上方可开标;7.招标须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在报名期间现场领取。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地点:请参与本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于2026226日至228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政府新办公楼107办公室)报名,逾期送达恕不受理。

2.询价保证金:

2.1.投标单位在报名时交纳询价保证金0.2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单位须通过公对公转帐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从中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由财政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到账时间。未中标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到丰禾镇财政所办理退还手续,办理完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未中标单位。账户名: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账号67270120000022698开户行:邻水农商银行丰禾支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22818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在备注栏上须注明邻水县丰禾镇正兴社区2025年“磐石工程”建设项目(第五次)询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视为报名无效。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选后放弃中选、不按时领取或者不接收中选通知书的;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在整个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四、签到及开标时间

请参与本项目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于持公司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密封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于20263215:00-15:15北京时间到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15:16开标,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标事项

该项目实行前3名中标法,第一名如未按照要求履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未购置民工意外险、未按期签订合同及进场的,由第二名、第三名中标人依次递补履约。

六、履约事项

中标公示1日后且无异议,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项目成交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该项目完工后经项目县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无故延迟工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申请验收的项目,应扣减工程款。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

地址:邻水县丰禾镇关华街93

联系人:杨先生15760640028

       付女士15708268247

八、纪检监督电话:0826-3612206

 

 

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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