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蜀王米业有限公司万寿街二段75#(中山商场大自然茶楼二楼)房屋使用权出租项目(第三次)流转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7:06:06    来源: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广汉市蜀王米业有限公司万寿街二段75#(中山商场大自然茶楼二楼)房屋使用权出租项目(第三次)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汉市蜀王米业有限公司万寿街二段75#(中山商场大自然茶楼二楼)房屋使用权出租项目(第三次)

2.流转方式:出租

3.项目地址:广汉市雒城镇万寿街二段75号

4.房屋概况:建筑面积320㎡,室内布局合理,采光通风良好。室内进行了简单装修,地面采用地砖,墙面为白色乳胶漆,厨房和卫生间设施齐全,可直接入住或投入商业使用。周边有学校广汉市第二幼儿园,生活氛围浓厚,居住环境舒适。

5.流转价格:70153.20元/年

6.流转期限:3年

7.使用要求:

(1)须符合广汉市城乡产业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定,且只得在出租标的所占面积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超越范围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2)可用于商业用途,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为标准)建设;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污染环境或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经营活动。

(3)受让方需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不影响正常使用和安全。

(4)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

(5)该标的不允许改建、重建、扩建。受让方在租赁期内进行装修或改造的,应当征得转让方书面同意,且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

(6)合同期内,受让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转让方,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租金;

(7)合同到期时,受让方除正常磨损外或按双方约定状态交还转让方。

8.上二楼楼梯需自行改造

9.标的交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现状交付。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https://www.cdaee.com/

2.公告期限:以系统载明的公告期限为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一号(广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二区农交所办公室)

3.报名资料:

(1)《国有资产交易申请书》

(2)踏勘确认表

(3)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意向受让方打开https://www.cdaee.com/(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在统一登录中选择统一认证交易主体登录按钮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用户名、单位名称应当与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保持一致。

(1)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2)单位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法人主体或产权政府主体)

(3)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德阳市”。

(4)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五、保证金事项

1.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3000.00元

(2)缴纳时间:公告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报名期内,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交易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虚拟子账号,意向受让方可通过银行转账或二维码扫码方式交纳。

(4)保证金退还:

①终止项目保证金退回

项目挂牌期内终止的,终止公告发布后,系统当日按交纳路径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保证金。

②成交项目保证金退回

未竞得方保证金退回:未竞得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时间结束后按原交纳路径无息退还。

竞得方的保证金退回:竞得方交纳的保证金在项目交易服务费结算及合同上传后5个工作日内转至竞得方指定账号。

(5)发生以下情形,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商务赔偿以《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交易服务费为限支付给公司后,剩余部分支付至流出方指定账户:

①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无故不与流出方签订合同的;

②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与流出方签订合同的;

③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但拒绝与流出方签订合同的;

④受让方提交虚假信息,给流出方造成损失的;

2.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2)缴纳时间:竞得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流出方指定账户。

(3)退还:流转期限届满且受让方无违约行为时,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5日内原路原款退还。若受让方在合同期间不履约或给流出方造成损失的,履约保证金转为商务赔偿后仍有余额的,流出方收到赔偿后5日内予以退还。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条件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

3.网络竞价分为两个阶段,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自由报价期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自由报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限时报价期;若无人出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限时报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限时周期,以此循环,单个限时期限不超过12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若无人再次加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七、交易服务费

1.以挂牌条件成交,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受让方收取;

2.以竞价方式成交,成交总金额在100万及以下的,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受让方收取,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双方自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15日内签订《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重新挂网。

2.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九、其它披露事项

1.如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标的物所有权人将与受让方重新签订相关协议或做补充约定,以保障受让方权利。

2.流出方负责对其设定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及受让条件进行解释和说明,并接受意向受让方咨询。

3.在受让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期满后再次流转时,同等条件下原受让方享有优先再次受让的权利。

4.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资料即视为已完成踏勘且接受标的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十、流出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广汉市蜀王米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明春

联系方式:15281450281

联系地址:广汉市金轮镇兴隆社区7社

十一、组织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均莉

联系方式:13908104131

联系地址: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一号(广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二区农交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