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柑子镇人民政府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17:34:14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邻水县柑子镇人民政府

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邻水县柑子镇人民政府于202615发布的“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服务项目”,现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采购项目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事项如下:

一、更正内容

1.二、资金情况最高限价:92000/年。(其中:红EH7牌轿车最高限价47000/;比亚迪宋牌越野车最高限价45000/更正为二、资金情况最高限价:90000/年。(其中:红EH7牌轿车最高限价47000/;比亚迪海狮06牌越野车最高限价43000/”;

2.“三、采购项目情况一辆比亚迪宋牌越野车更正“三、采购项目情况一辆比亚迪海06牌越野车”;

3.“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时间及地点:磋商文件自2026 1  6 日至 2026 1  15 日,每天上午 9:00  12:00 ,下午 15:0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时间及地点:磋商文件自2026 1  16 日至 2026 1  25 日,每天上午 9:00  12:00 ,下午 15:0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116090000(北京时间)至2026116930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126090000秒(北京时间)至202612693000秒(北京时间)”;

5.“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6116930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612693000秒(北京时间)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的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方式、资金情况、供应商资格要求、磋商文件获取)均保持不变。

二、其他说明

更正公告为原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公告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更正公告,按更正后的采购要求准备响应文件,确保响应文件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若各潜在供应商对本更正公告有疑问,可按原公告联系方式与采购人沟通咨询。

采购人:邻水县柑子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柑子镇康宁街南段517

联系人:寇老师

联系电话:13982623379

 

 

邻水县柑子镇人民政府      

202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