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明月之巅一号公路环境整治工程、邻水县华蓥山太阳谷旅游公路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4 17:34:07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邻州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对邻水县明月之巅一号公路环境整治工程、邻水县华蓥山太阳谷旅游公路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CFJT20251229       

2.采购项目名称:邻水县明月之巅一号公路环境整治工程、邻水县华蓥山太阳谷旅游公路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采购

3.采购人:四川邻州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2.采购预算:28万

采购项目简介:

邻水县明月之巅一号公路环境整治工程、邻水县华蓥山太阳谷旅游公路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http://ggzy.guang-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本采购项目采购人/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

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持报名文件,在四川邻州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现场报名。

2)网络渠道报名:

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757344927@qq.com)方式进行报名。

采购文件有偿获取,获取时交文件制作工本费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开户单位:邻水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邻水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66960120000019463

3)报名流程: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磋商前应提供以下证书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携带至报名现场(网络报名渠道报名的以扫描件的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接受采购人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审查并收取报名文件,符合本项目资质并具备磋商条件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否则视为无效供应商。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要)

以上报名文件均须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1. 按照上述要求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5)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615日至202611409: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 1 15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本采购项目采购人/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1  15 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邻州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邻水县鼎屏镇渝邻大道789号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826-3223656

 

2026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