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6 13:22:04 来源: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闲置资产挂牌公告
受“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道长安路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方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温江分公司将交易一宗农村闲置资产,现将本次资产处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委托方 | 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道长安路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项目坐落 | 温江区长安路2号 | |||||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面积(㎡) | 26.1 | 流转期限 | 3年 | 流转价格 | 流转起始价:12528元/年 |
当前用途 | 商铺 | 使用用途 | 商铺 | 交易保证金 | 300元 | |
标的介绍:该资产为长安路2号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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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2.按规定时间内缴纳价款; 3.需到资产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 | |||||
交易保证金支付 | 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则上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闲置资产处置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成都农交所将划转至流出方指定账户。 | |||||
报名 |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 成都市温江区幸永路366号1栋101号 报名时应提交: 1. 农村闲置资产交易承诺书,农村闲置资产交易登记表(流入方); 2.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3.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件二),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件三)。 4. 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竞价 程序 | 1.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摘牌成交,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2.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 网络竞价 方式竞价,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3.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终止交易☑延期□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竞价方式流程:如需网络竞价,项目在摘牌后,由委托方确认。 | |||||
网络竞价规则 | 意向方(报名者)在网络竞价期内参与网络竞价,单次增价幅度为5000元或其整数倍。竞价时间结束后,出价最高者获得该标的物租赁权。凡报名参与网络竞价的意向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标的物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意向方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其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意向方承担全部责任。 | |||||
交易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按照标的物实际成交总额(成交总额=成交单价*面积*年限)的千分之五向竞得者计收,不足300元按照300元收取。 |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1367846123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 詹老师 联系电话:13880975066 地址: 温江区龙湾路99号 | |||||
二、委托方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本项目意向流入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温江分公司。
成都农交所温江分公司
2025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