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3 18:44:14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四川新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武胜县税务局(招标人)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武胜县税务局食堂服务(二次)”以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武胜县税务局食堂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XF【2025】1212。
三、资金情况:专项资金。
预算金额: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四、比选方式及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比选文件。
五、投标人邀请方式
1.本次比选文件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处罚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3.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七、报名及递交比选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6 日(北京时间9:00-17:00)获取(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报名投标人未达到3家,本次比选活动自动终止。
2.获取方式:获取文件时,可现场或通过邮件报名。邮件报名联系方式:罗老师,电话:18181836796;邮箱:xf2737123@126.com(注:邮箱标题须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编辑至同一文档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①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投标人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注:以上资料须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报名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将原件递交至代理公司,否则视为无效报名,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3.获取地点:广安市经开区朝阳大道3段2号互联网小镇1幢2层2-1号(四川新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比选文件售价:报名费400元(报名比选资格不能转让,报名后获取本项目相关资料)。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须完全满足)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信用查询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方案(服务措施方案、配餐方案等);
4.人员配置(按要求提供并加盖公章);
5.报价函(加盖公章);
6.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
7.履约能力(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比选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答(加盖公章);
9.其他补充材料(评审明细所需提供的资料如有)。
注:以上资料按比选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格式的格式自拟。所有资料均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文件1正2副,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密封递交。
九、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比选地点:广安市经开区朝阳大道3段2号互联网小镇1幢2层2-1号(四川新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比选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比选文件。
十一、比选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二、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武胜县税务局
通讯地址: 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下东街300号
邮 编: 638400
联 系 人: 蒋老师
联系电话: 15082653894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新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 号: 51001748636051520151
通讯地址: 广安市经开区朝阳大道3段2号互联网小镇1幢2层2-1号
联系人: 罗老师
联系电话: 18181836796
邮箱: xf2737123@126.com
2025 年 12月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