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前锋区智能家居产业配套项目(膳食中心) 一层、三层大食堂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8 16:06:01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智能家居产业配套项目(膳食中心)位于广安市前锋区智能家居产业园内木朵朵家具厂旁,集餐饮、公寓、休闲娱乐一体,目前园区入驻企业20余家,产业工人1000余人发投公司拟将膳食中心一层、三层大食堂采取现场举牌竞价方式公开竞租,有意竞租者请持本人有效证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交凭条(以到账为准)咨询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情况及要求:

第一标的物:膳食中心第一层大食堂,面积1310㎡,起拍价10//月,年递增率5%租期五年,采取首年减半的优惠政策,起租时间为202611日。

第二标的物:膳食中心第三层大食堂,面积1310㎡,起拍价5//月,年递增率5%租期五年,采取首年免租的优惠政策。首年收取第二年租金,第二年收取第三年租金,以此类推。

具体要求如下:

自主开展经营,但应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营业。

)竞租保证金:竞租人报名时,应缴纳报名标的物起拍价的15%作为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发投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账号:5100 1748 6450 5150 2757;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安前锋支行)。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无息全额退款,未中标人应持相关票据向发投公司申请退竞租保证金,在收到退款申请7个工作日内退款到其原转出账户。

租赁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在竞得标的物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与发投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未签则视为放弃本次竞得的标的物,扣除全部竞租保证金,不再退还。

租金缴纳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内,竞得人发投公司支付首年租金,如未按时缴纳租金的,已签订合同无效且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后每年租金至少在当年租期开始日之前30日支付。

违约责任:如竞得人在竞得后,由于个人原因选择放弃本次竞得的标的物,则扣除全部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价要求:每次加价不少于0.1//月,价高者得。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12198:30-18:00202512238:30-18:00止(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到西部牛仔城鑫鸿集团4409报名。

三、竞租时间:2025122410:30

四、竞租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标的物展示、查勘:由竞租人自行前往标的物位置查勘;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

六、租期:租期五年。

七、交房标准:房屋以现状出租,出租方不承担房屋主体以外的任何维修费用和安装费用。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5.66.2.245/gasggzy/gyqy/)、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axhjt.com/)发布。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8080298388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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