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社会心理服务及学科建设指导培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2 16:34:11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社会心理服务及学科建设指导培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工作需要拟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社会心理服务及学科建设指导培训,现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社会心理服务及学科建设指导培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29.50万元。

二、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承诺函)

8.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10.特定要求:无。

备注: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三、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见附件

四、响应文件组成

1.响应文件封面

2.投标(响应)函

3.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5.商务应答表

6.报价表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禁止活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所盖印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装订、密封,在规定的评审时间前送达评审地点,由各参与的供应商代表递交。

七、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小组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评审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

八、供应商邀请方式

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发布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

九、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告。

十、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名单。

十一、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根据公告通知和要求到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领取成交通知书。

十二、询问和质疑

对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向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提出。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十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供应商响应文件全部符合采购需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工作日8:30-17:00)。

2.报名地点: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规划财务部206办公室。

十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5年11月18日10时00分。

2.评审地点: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209会议室。

十七、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1.联系人:程女士

2.联系方式:15508133375

注:本项目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附件: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

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方案背景与目标

为全面提升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有效推进辖区内在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同时提升精神专科的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服务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供应商专业的医疗资源和技术支持,实现采购人精神科和心理科学科能力的显著提升,以及辖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完善。

二、人员资质要求

1.供应商派出参与采购人精神科心理健康指导服务的医护人员,需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精神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有丰富的临床诊疗和教学指导经验。

(2)具有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心理治疗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从事心理治疗工作5年以上,在动力学或家庭治疗领域有深入研究和实践经验。

2.供应商派出参与辖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指导的专家,除满足上述部分资质要求外,还需具备一定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经验,如曾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项目、开展过学生心理讲座或危机干预工作等。

三、服务内容

(一)精神科学科建设指导服务

供应商派出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医护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对采购人精神科学科建设进行全面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线上科室业务指导

(1)频率:每两月定期开展一次。

(2)内容:围绕精神科临床诊疗规范、常见疾病诊治技巧、最新医疗技术进展等方面进行讲解和指导,帮助采购人医护人员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提升业务能力。

(3)形式:采用线上会议平台进行直播授课,课后设置互动答疑环节,确保指导效果。

2.线下查房及疑难病例讨论指导

(1)频率:每两月定期开展一次。

(2)内容:供应商专家深入采购人精神科病房,参与日常查房工作,对患者的诊断、治疗方案进行现场指导;同时,针对采购人收集的疑难病例,组织病例讨论会议,分析病例特点、诊断难点、治疗思路等,提出专业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3)流程:采购人提前一周将疑难病例资料整理完毕并提交给供应商专家,供应商专家提前做好准备;查房和病例讨论过程中,采购人医护人员积极参与交流,记录学习要点。

3.专业系统培训

(1)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动力学和家庭治疗展开,涵盖理论知识讲解、案例分析、实操技能培训等方面。

4.培训形式及安排

(1)线下培训:共4期,每期2天,总计8天。其中,邀请全国知名专家进行2天的专题授课,内容聚焦动力学和家庭治疗领域的前沿理论和先进技术。

(2)线上培训:共4次,每次半天。采用线上直播+录播的形式,方便采购人医护人员灵活安排学习时间。

(3)培训证书:培训结束后,对完成全部培训课程且考核合格的相关学员,颁发培训证书,作为专业能力提升的证明。

(4)考核方式:结合线上线下培训内容,通过理论考试、案例分析报告、实操模拟考核等方式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

5.线上团体督导

(1)频率:每月定期开展一次。

(2)内容:针对采购人心理治疗师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心理治疗案例、治疗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供应商专家进行团体督导,帮助心理治疗师梳理治疗思路,提升治疗技巧,解决实际工作难题。

(3)形式: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采购人心理治疗师提前准备好需要督导的案例资料,在督导过程中积极发言交流。

6.中国心理学会正式会员注册推荐

(1)名额:每年为采购人推荐5位心理治疗师申请中国心理学会正式会员。

(2)流程:供应商协助采购人筛选符合条件的心理治疗师,指导其准备会员注册所需的材料,如个人简历、专业成果证明、推荐信等,并协助提交注册申请,跟踪申请进度,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7.科研课题申请协助

(1)频率:每年协助采购人开展一次院内科研课题申请工作。

(2)内容:供应商专家根据采购人精神科的学科发展方向和实际需求,指导采购人医务人员确定科研课题选题;协助撰写科研课题申请书,包括研究方案设计、技术路线规划、预期成果分析等;提供科研方法学指导,帮助采购人提升科研课题的质量和竞争力,提高课题申请的成功率。

(二)辖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指导与培训

供应商派出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专家,对采购人目前相关社会心理服务项目进行指导培训,每年线上线下指导次数不低于10次,以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健全心理问题预防和监测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1.社会心理服务执行工作指导

(1)指导人员:供应商符合资质要求的医护人员。

(2)指导内容:

协助处理学校危机干预:当学校发生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时,供应商专家提供远程或现场指导,帮助采购人工作人员制定危机干预方案,协助开展危机干预工作,降低危机事件对学生心理健康的负面影响。

协助处理网络舆情:针对与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的网络舆情,供应商专家指导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制定合理的舆情应对策略,避免舆情扩大化,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学校声誉。

2.督导访谈案例:对采购人工作人员开展的学生心理访谈案例进行督导,分析访谈过程中的优点与不足,指导改进访谈技巧和方法,提高访谈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3.培训鉴别访谈及讲座能力:通过理论授课、案例演示、实操训练等方式,培训采购人医生掌握学生心理问题的鉴别访谈技巧,提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讲座的能力,确保能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

4.学生及教职工心理讲座开展协助

(1)内容: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需求,以及教职工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健康状况,协助采购人设计心理讲座内容,如学生情绪管理、人际交往技巧、学习压力调适,教职工压力缓解、职业倦怠应对等。

(2)形式:可采用线上或线下讲座的形式,供应商专家可参与讲座授课,或指导采购人工作人员开展讲座。

(3)频率:根据辖区学校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讲座次数,确保每年为辖区内多所学校开展心理讲座。

5.教育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心理服务指导

(1)频率:每季度参与一次。

(2)内容:针对教育系统和企事业单位的不同群体,如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企业员工等,提供社会心理服务指导,包括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评估工具使用指导、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议等,帮助教育及企事业单位提升员工和师生的心理健康水平,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

(三)服务时间安排

服务项目

频率

具体时间安排

线上科室业务指导

每两月一次

每双月的第二个周五下午2:00-4:00(遇节假日顺延)

线下查房及疑难病例讨论指导

每两月一次

每双月的第三个周三(遇节假日顺延)

专业系统培训-线下

4期,每期2天

每年3月、6月、9月、12月各一期,具体日期提前一个月确定

专业系统培训-线上

4次,每次半天

每年2月、5月、8月、11月各一次,具体日期提前两周确定

线上团体督导

每月一次

每月最后一个周四晚上7:00-8:30(遇节假日顺延)

中国心理学会正式会员注册推荐

每年一次

每年5月启动推荐工作,6月完成材料提交

科研课题申请协助

每年一次

每年1月-2月指导选题,3月-4月协助撰写申请书

辖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指导(线上线下)

每年不低于10次

根据采购人及辖区学校需求,提前两周确定具体时间

教育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心理服务指导

每季度一次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二周(遇节假日顺延)

四、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保障

1.采购人及供应商分别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采购人工作小组负责协调院内资源,配合供应商开展各项服务工作,收集反馈意见;供应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服务内容,确保服务质量。

2.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采购人及供应商每月召开一次线上沟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线下工作会议,及时交流服务进展情况,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资源保障

1.采购人为供应商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支持,如线下培训和病例讨论所需的会议室、教学设备,线上服务所需的网络环境等。

2.供应商保障派出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时间投入,确保各项服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同时,供应商为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培训资料、教材等提供支持。

(三)质量监督与评估

1.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采购人对供应商每次服务的内容、过程和效果进行记录和评价,填写服务质量评价表;供应商定期对服务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和总结,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2.每半年开展一次服务效果评估,通过问卷调查、访谈、业务考核等方式,了解采购人医护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情况、辖区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变化情况等,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优化服务方案,确保服务目标的实现。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

2.服务地点: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广市财采〔2021〕27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出具的验收结果通知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4.验收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谈判文件的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及承诺进行验收。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6.支付约定: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在10个工作日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完结之后,达到付款条件在10个工作日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费用的70%。

7.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按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