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份成鱼销售公 告

发布时间:2025-11-10 16:10:12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四川邻州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份成鱼销售

 

根据四川邻州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渔业生产经营、销售规划的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竞价销售大洪河生态鱼,邀请有 意向的买方参与公开竞价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价交易时间

2025年1114日上午11:00

二、公开竞价地点

四川邻州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三、竞价销售标的

大洪河养殖区的白鲢鱼3斤以上/条、花鲢鱼3斤以上/ 条的成鱼。预估捕捞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130日前,预估规模10万斤以内(具体捕捞时间及规模根据卖方 规划为准)。

四、标的物起拍价

本次公开竞价交易价格为我公司(卖方)岸边交易价格, 即卖方将鱼运送至河岸交于中选买方的岸边交易价格。起拍价 为白鲢鱼3.7/斤(3斤以上),花鲢鱼6.25/斤(3斤以上)。

五、交易数量确认

以卖方实际称重计量为准。

六、交易结算要求

成交买方接鱼当日称重后须一次性结清鱼款,未结清鱼款


前运输车辆不得驶离。

七、买方接鱼要求

鱼进入张网之日,我公司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告 知买方,买方从成鱼进入张网之日起,保证4天内(含吊水1 )将张网内的鱼全部接收;出鱼当日,买方须全部接走我公 司运输船内的成鱼(除病鱼外,伤鱼仍按照本次确定的中标价 格进行销售)。如买方未按时购买转运上述成鱼则视为违约, 造成的损失由买方负责,我公司将从买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内 扣除并不予退还且仅单方终止双方协议。

我公司在出鱼日前两天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 成交买方,如成交买方到出鱼日以各种理由拒不购鱼,我公司 有权终止协议,自行另选买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买方承 担。

八、销售区域

仅允许成交买方在重庆市区域市场销售,且不得干预卖方 除重庆市以外的市场正常销售工作。

九、竞价规则

(一)本次竞价采取现场报价,意向买方在交易的规定时 间内以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的顺序依次进行(报价轮次不 ),直到最高价为止,最高报价人为成交买方;如出现2名 以上竞价人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以首次最高报价人为成交买 方。

(二)低于或等于起拍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本次报价须递增,否则视为放弃报价,由顺位竞价


人继续报价。

(四)报价的增长幅度为0.05元/次。

(五)成交买方的确定。花鲢、白鲢分开报价,花鲢鱼报 价权重为70%,白鲢鱼报价权重为30%,各品种规格加权计算 单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买方。

(六)在标的物符合竞价条件的竞价人保证金缴纳人数达 1人以上(含1人)的方可进入竞价流程,否则该相应标的物 竞价终止。

十、竞价保证金收取及退还

各意向竞价人向四川邻州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交纳竞价保证金20000元;竞价人首轮报价应不低于起拍价进行报价, 对于不报价和报价低于起拍价的竞价人,视为扰乱竞价行为,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竞价人,  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选竞价人竞价保证金将于竞价结  束后5个工作日无息全额退还。成交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  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无息全额退还其竞价保证金。交纳时  间为2025年11118:30起至111318:00止。

十一、履约保证金收取及退还

竞价成功的成交竞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 日内交纳 1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后与我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未按时缴纳 履约保证金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我公司将不予退还。成交 竞价人履约结束后,我公司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 保证金;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据合同约定扣除 履约保证金且不予退还。


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货款交纳银行及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邻州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66960120000019463

十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资料

(  )报名时间: 2025年1111日至1113(每 8 . 30  12:00,14:30  18:00)网络报名(现场报名只能 是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 四川邻州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邻水 县鼎屏镇渝邻大道789号办公楼)五楼产业发展部,网络报名 请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79473657@qq.com

(三)报名条件: 从事渔业经销的法人或自然人。

(四)报名资料: 自然人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 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函、被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银 行回单。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一行     147082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