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一期)钢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

发布时间:2025-11-07 11:08:48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泸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一期)钢筋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编号:SCBXC2025-11-002

二、项目名称:泸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一期)钢筋采购项目

、更正内容:

原公告:“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及相关规定提出的特殊条件”

更正为: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及相关规定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7.2.生产厂家经销商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加盖公司鲜章;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销售书)。

7.3.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钢筋材料供应合同且合同供应量300吨及以上)。

7.4.信誉要求: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信用截图或信用报告,且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无,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以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为准,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人:四川省泸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