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南街小学校学生校服选购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4 18:10:07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岳池县南街小学校学生校服选购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现有岳池县南街小学校 ( 以下简称“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取一家采购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本项目进行采购代理,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本次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岳池县南街小学校。

2、项目名称:岳池县南街小学校学生校服选购采购项目。

3、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及代理费用收取:

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文件标准规定收取 (不作上下浮动),代理费由该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4、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 1 )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 2 ) 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 3 ) 依法邀请供应商 (发布公告)  ;

   ( 4 ) 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 5 )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 6 ) 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 7 ) 依法向中标 (成交) 供应商发出中标 (成交) 通知书;

   ( 8 ) 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 9 ) 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 (成交) 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 10 ) 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 (成交) 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 11 )  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 (投诉) 答复;

   ( 12 ) 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 13 ) 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的文件 (档) 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 14 )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在中国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2、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参加竞选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凡有意参加竞选、符合第二条“资格要求”的,请于2025年10月27日至 2025年10 月29日(上午 8:30-- 12:00,下午14:30-- 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本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附件资料制作竞选文件。投标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时将填写完整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复印件等资料 (加盖单位公章),将所有资料扫描清晰并整理好一次性以PDF形式发送至 261056829@qq.com邮箱( 邮箱标题须为: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受理。报名资料原件须在递交竞选文件时一同递交。

3.地址: 岳池县环城东路207号尚礼楼405室

4.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开标时间

1 、定于北京时间 2025 年 10 月 30日 09 时 30 分,在 岳池县环城东路207号尚礼楼405室  公开举行竞选活动,请投标人提前到场签到。

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25 年 10 月 30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 岳池县环城东路207号尚礼楼405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3、投标人应按附件(一、二、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一并带入开标地点,同时带上佐证原件备查。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签到时响应文件与报名资料(原件)一同递交。

4、逾期送达的、未按文件要求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五、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后,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各项工作,否则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六、选择中选人的原则

综合评分。聘请具有专家资格证的专家进行评审,采购人全程监督,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工作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工作方案得分也相等,由采购人抽签确定中选人。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人。

七、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通知书发出

成交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日后,成交供应商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证件到岳池县南街小学校领取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及履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招标代理采购工作。

2、代理招标工作按照“一事一委托”原则,成交供应商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工作。若成交供应商未遵照协议要求进行招标,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3.若采购项目取消,则该采购项目代理自动作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九、本项目为自主竞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 岳池县南街小学校。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池县南街小学校

地 址: 岳池县环城东路207号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方式:15983469904

 

 本公告真实性 、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负责,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岳池县南街小学校

          202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