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街道哈重线拆迁户新建房屋平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3 11:40:01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竞选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 ”)拟公开择优选取一家采购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本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本次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

2、项目名称:朝阳街道哈重线拆迁户新建房屋平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约 22.14万元(具体金额以财评文件为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4、代理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 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专家评审费由业主单位支付)。

5、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资格要求及参数由采购人提供);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3)依法邀请供应商;

4)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 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9)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 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  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10)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1)负责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 诉)答复;

12)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3)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招标代理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提供网页截图加盖鲜章)

二)信誉要求:(提供企业查询截图加盖鲜章)

1、近三年没有被工商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过、没有被列入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近三年没有被列入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前没有未完结的被执行案件。

三、参加竞选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4 2025年10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 15:0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将报名资料(报名信息登记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后,送达至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5508进行报名。

3.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开标时间

1、定于北京时间 2025 10 17  上午 9  30 ,在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401室)开标,请投标人把投标文件装订完好并提前到场签到。

2、投标人应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胶装密封,并在开标时一并带 入开标地点。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 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原件备查);

4、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资格证明材料

7报价函;

8评分明细表中须提供的佐证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 其他材料。

六、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

七、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后,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开展 招标各项工作,否则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 理机构。

八、选择中选人的原则

综合评分。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申请人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确定为中选人。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或资格审核通过的单位不足3家,则该项目流标。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联系方式

: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岳池县九龙大街694号

 :冯老师

联系电话:18782642677

 

 

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13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