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专业分包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1 16:52:03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广安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专业分包询价采购公告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拟对广安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专业分包进行公告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要求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专业分包。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项目地点:广安区枣山街道合力社区GC2020-25号地块,东临枣彭路、南接仰圣大道。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总价3904298.73

(五)工期60个日历天。

(六)采购内容:广安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专业分包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备注:1.单价含材料费、材料运输费、人工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为保证现场施工作业环境的单价措施等一切相关费用。本项目甲供材:无。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票面税率)。

2.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成品保护、施工完工后精清洁等措施费、二次转运、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再另行计费。

)付款方式:

1.进度款:农民工工资按月据实足额支付(若农民工工资超过对应月完成产值的80%时,超出部分的农民工工资由成交供应商补齐后支付),工程款根据收方计量结果每2个月支付一次,经成交供应商提供付款申请后于次月内支付上个付款周期内已完成工程量产值的80%;合同内容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产值的80%

2.结算款:采购人按内控流程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届满后据实退还质保金。缺陷责任期的起算点为本合同内容验收合格之日。

(三)结算方式:最终结算价款以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结算审核机构出具的审定结论为准。

(四)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询价文件的规定及合同条款内容进行验收。

)询价保证金的缴纳:

询价保证金金额:78000元(大写:柒万捌仟元整)。

1.转账形式:意向供应商应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询价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安分行

账号:51001748636051508638

2.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提交。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缴纳的,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

)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担保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履约担保

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含税 不含税金额10%履约担保(取整至百位)

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

以现金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3.履约担保的退还: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担保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二)特殊要求:

1.业绩要求:近3(202211日至今)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近3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人员要求:(1)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建筑类安全 B证;(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2C3)。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证书复印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投标单位名下),并提供以上人员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其在投标人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资料,最近6个月指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不间断往前推6个月,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投标单位以实际应交月数计算,新聘人员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3.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限四川省外入川企业提供】

4.不存在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签订合同日期前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4)供应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注:属于以上限制投标情形之一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作废标处理。凡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发展建工发〔202435号文件、广发展建工纪〔20251广发展建工纪〔202511号、广发展建工纪〔202529号)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文件的时间:2025 10  12  9:00  2025 10  15 17:00(北京时间)

(二)询价文件获取方式:网邮或现场获取询价文件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5 10  16  10:30 (北京时间)

 、提交报价文件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方式:邮递报价文件的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不见面开标),报价文件需密封            

2.提交报价文件的地点: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询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限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投标使用)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投标使用)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

4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近3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证书复印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投标单位名下),并提供以上人员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其在投标人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资料,最近6个月指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不间断往前推6个月,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投标单位以实际应交月数计算,新聘人员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限四川省外入川企业提供】

8承诺函;

9询价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原件或保险合同原件

10)报价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备案公章,(1)—(9)项为资格审查项。

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唱价,递交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未缴纳询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并排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询价小组按以下要求依次择优对候选供应商顺序进行排序:先按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业绩金额也相同的,则按

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证书等

级也相同的,则按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以上因素均相同的,则直接并列排序,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进行排序

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询价文件或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https//gasggzt.cn/)、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人:谈女士

联系电话:1369965573823007981@qq.com

采购人异议受理人:杜女士

异议受理人电话:18780133267

 

20251011

 

注: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