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2025年农村公路西板镇金子沟村、真武山村建设项目,岳池县2025年农村公路西板镇长沟村、老罐溪村建设项目,岳池县2025年农村公路西板镇高峰池村、牛场寨村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1 17:30:10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岳池县2025年农村公路西板镇金子沟村、真武山村建设项目,岳池县2025年农村公路西板镇长沟村、老罐溪村建设项目,岳池县2025年农村公路西板镇高峰池村、牛场寨村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岳池县西板镇人民政府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本项目进行项目招标,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  岳池县西板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  岳池县2025年农村公路西板镇金子沟村、真武山村建设项目,岳池县2025年农村公路西板镇长沟村、老罐溪村建设项目,岳池县2025年农村公路西板镇高峰池村、牛场寨村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竞选。

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20】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要求标准收费计取,代理费由该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4、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依法根据政府招投标政策、招标预算、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2)依法邀请投标人(发布公告);

(3)依法发售招标文件;

(4)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5)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6)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依法发布招标结果公告;

(8)依法审核政府招标合同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招标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9)依法及时组织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对政府招标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0)负责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1)做好整个招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2)对招标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3)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已在四川省住建厅登记备案登记;;

6.近三年没有被工商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过、没有被列入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没有被列入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当前没有未完结的被执行案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三、竞选文件获取方式

1. 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竞选、符合第二条“资格要求”的,请于2025 10   13 日至2025  10   17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按要求填写介绍信(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岳池县西板镇人民政府   报名。投标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2.地址:岳池县西板镇人民政府

3.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开标时间

1、定于北京时间2025  10   20    10  00  分,在 岳池县西板镇人民政府三楼小会议室  公开举行竞选活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应按附件一、二、三、四、五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一并带入开标地点,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岳池县西板镇人民政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上发布。

七、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后,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各项工作,否则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八、选择中选人的原则

综合评分。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人。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13350220923

地址:  岳池县西板镇人民政府  

附件一:法定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竞选函

附件四: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附件五:综合评分明细表

 

                           岳池县西板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  

                         20251011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