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前期入户评估及完工验收)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8 16:16:08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前期入户评估及完工验收)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广安恒睿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前期入户评估及完工验收)服务采购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 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前期入户评估及完工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9151160320250815244

  3.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35,000.00(大写:叁万伍仟圆整);

    最高限价:35,000.00(大写:叁万伍仟圆整)。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询价方式及评审方法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代理机构组织3名相关专业人员最低评标价法(即按照供应商的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名,则直接确认为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有效报价相同的,代理机构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具体程序以代理机构临时通知为准。

、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1)专业技术团队要求

项目团队人员至少3人,同时需具备以下相关专业资格:①团队中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适老化改造评估师”或“智能养老设备适配师”等职称证书评估师资格的人员至少有2人(提供相关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团队中具有3年或以上同类项目服务经验的至少2人(提供劳动合同及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承诺项目实施期间核心成员不得擅自更换(提供承诺函,明确更换违约责任)。

2)类似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当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与本项目同类的服务业绩(同类业绩指: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相关的入户评估等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双方签章等信息,若合同涉密可提供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函)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六、获取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询价

(一)获取采购文件

询价文件自2025 8     19  日至2025  8   21 09: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获取。

询价文件:人民币200/份(询价文件获取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自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至少包含公司全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电话),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和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92591293@qq.com)。发送扫描件后,获得我公司出具的报名回执,方为报名成功。(开标当天须手持报名回执单方可进入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将复印件交给代理机构留存。

注:1、邮件主题及报名资料PDF文件名均备注为公司全称+项目全称;2、报名资料发送成功后立即添加微信:18084911520(电话同)报名及获取项目其他相关资料---微信添加通过后立即发送“公司全称+报名人姓名+报名人身份证号+报名人联系方式”,以便报名登记及报名查询。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8   22  930 (北京时间)。

(三)开启询价

时间:2025 8    22  9  30 (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工业6路4号12幢1楼(高德导航:广安恒睿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参加报价则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格式自拟

2.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第五款《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第1条所述承诺函,格式自拟;

4.第五款《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第3条所需证明材料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5.第八款《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应答表,格式自拟;

6.报价表(详见附件);

7.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格式自拟

注:1、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2、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逐页盖章并密封,未按要求编制、装订、密封的响应文件所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八、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扎实推进2025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健全完善我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根据民政部等国家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9号)精神和四川省民政厅印发的《四川省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工作导则(试行)》等三个工作导则的通知(川民发〔2025〕80号)要求,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意愿和服务协议,选择适宜设备,对老年人居住的大环境(住所的卧室、浴室、卫生间、厨房等)进行适老化改造,结合实施对象家庭具体情况,开展能力评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项目结束后进行全覆盖完工验收。

(二)具体采购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在前锋区民政局及各镇(街道)的监督管理下,负责对拟实施适老化改造的143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并制定改造方案和服务项目实施完成后验收。具体内容如下:

1.前期入户评估及改造方案制定。第三方机构联合施工单位,对纳入改造名单的家庭进行入户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老年人的居家环境和健康状况。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并与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进行商谈沟通,根据其意见调整方案,直至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最终由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字确定改造方案。

2.项目完工验收。服务商接到采购人项目完成通知后30日内对143户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5年8月—2025年12月。

2.服务地点:前锋区,采购人指定地点,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

3.付款方式(据实结算):(1)完成该项目前期入户评估及改造方案制定,并经由对象户本人或其监护人确认后交由实施单位使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2)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注:以上款项均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支付)。

4.验收: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相关资料办退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同级财政局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5.其他要求

参与此次竞标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后续的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项目的竞标。

  1. 询价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特别约定服务费2000元,处理招标阶段的诉讼所需的费用另行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收取。注: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广安恒睿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且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当签订项目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且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

   址: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

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826-6971080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恒睿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工业6路4号12幢

   编:638019

及电话: 贺老师18084911520

 

 

 

 

 

 

 

 

 

 

附件

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投标报价

备注

1

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智能适老化改造(前期入户评估及完工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1

下浮:  %

总价最低下浮比例不超过10%。

总价合计(元):

 

大写: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