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龙安乡集中村新建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1 16:56:04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询价采购公告

  

  四川洪锦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人民政府 委托,拟对 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龙安乡集中村新建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409-511602-04-01-515772

2、项目名称: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龙安乡集中村新建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3、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人民政府。

4、代理机构:四川洪锦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广安市广安区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奖补)。

   采购预算:667588元。

   采购方式:询价。

三、项目简介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四章技术及商务要求。

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邀请不少于3家潜在供应商参与,若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不足3家潜在供应商,则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4)供应商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0、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5  7  22 日至 2025   25 日每天上午 09 时至下午 18 时(北京时间,不包含节假日,下同)以邮件方式将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PDF格式文档命名为“XXX公司+项目名称+报名”发送至邮箱315774785@qq.com进行报名;

   2、本采购文件为有偿获取,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

   3、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其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在 202 7  28  14  30 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9号14幢306号(烟雨茶坊旁),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且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评标室开启,

十、联系方式

   采 人: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龙登街119号

   联 人:刘老师

   电  话:0826—2436012

 

   代理机构:四川洪锦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路247号

   联 人:张老师

   电  话:13350469141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