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永镇石合场村2025年安装太阳能路灯市级民生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5-05-19 15:14:05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石永石合场村2025年安装太阳能路灯市级民生工程项目邻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安装太阳能路灯市级民生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邻农业〔2025〕80号)文

件批准实施,现拟确定项目施工单位,招标方式为在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单位中确定施工队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石永石合场村2025年安装太阳能路灯市级民生工程项目

2)建设内容:安装太阳能路灯40

3)建设标准:太阳能路灯,各项参数:H=6m、壁厚3mm、口径60mm+130mm、臂长1m、法兰250mm*250mm*10mm采用锥锌管;1.太阳能板:≥80w多晶硅;2.锂电池:12v60ah;3.光源:≥50w;4.防护等级IP65;5.使用寿命≥50000H;6.质保2年;7.工作模式:光控+时控,阴雨天持续7天以上,每盏补助不超1000元。路灯基座埋深60cm以上,由C30混凝土浇筑而成。

4)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5)最高限价:4万元。

6)项目资金来源: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二、报名相关事宜及资格审查内容

(一)时间地点:凡有意采购的申请人,请于2025520日至522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资料到邻水县石永镇人民政府310办公室现场报名。

注:报名资料按序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复印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各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名单截图(包含: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

7)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报名前需缴纳资料费人民币100.00元(大写:佰元整),以公司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方式提交,资料费缴纳至:邻水县石永镇人民政府,开户行:邻水农商银行石永支行,账号:67250120000011797转账备注石永石合场村2025年安装太阳能路灯市级民生工程项目资料费”,所缴纳的资料费概不退还。符合本项目资质及具备竞争投标条件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投标,否则视为无效竞争,报名未达到3家投标企业,不予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523日上午9:30在邻水县石永镇人民政府楼会议室开标,该开标时间不另行通知,凡未准时到会的报名单位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否则不予签到及资格审核。

、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凭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须从中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回单(加盖公司公章),再凭中标通知书与项目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2.履约保证金为工程发包价的5%,即履约保证金为0.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履约保证金缴纳至:邻水县石永镇人民政府,开户行:邻水农商银行石永支行,账号:67250120000011797转账备注石永石合场村2025年安装太阳能路灯市级民生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中标单位中标后务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合同签定后,邻水县石永镇人民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各一份原件备案。

验收及资金拨付

工程如期完工后,经施工方申请,项目实施村、石永镇政府完成初步验收,并报邻水县农业农村完成工程量复核验收;项目资金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度,且质量合格后,拨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进度款,同时扣3%的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1年后且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

六、招标事项

该项目实行前3名中标法,第1名如未按照要求履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未按期签订合同及进场的,由第二名、第三名中标人依次递补履约。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及报名电话:

项目业主:邻水县石永镇人民政府

地址:邻水县石永镇金湖路8

联系人及电话:冯先生  14708236922

镇纪委监督电话:0826-692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