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故里旅游区南门停车场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4 12:14:04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邓小平故里旅游区南门停车场招租公告

 

一、招租位置

邓小平故里旅游区南门停车场城市驿站处5个车位,面积约70

二、租赁期限及最低限价

2025522日至2030521日,承租最低限价:人民币5万元/年(大写:伍万元每年),价高者得。

  1. 租赁要求

    1.承租方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体近三年内须有与景区合作的相关经验(提供相关服务合同)。

    2.承租方装修效果图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装修,否则视为违约。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20000(大写: 贰万元)

    五、场地经营范围及要求

    场地性质:划拨用地

    场地用途: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经营业态须符合相关政策,不得违法违规经营(因违法违规经营所导致的后果,皆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得随意改造场地结构。

    现场踏勘联系人:张灿,联系电话:13982641830

    六、其他要求

    1.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合法经营。需要办理各种经营手续及()行业许可的,由其承租人负责办理。

    2.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须负责场地卫生、现场秩序。

    3.若因景区整体规划变更或政策变更等,需要承租人提前撤场的,承租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退场,我公司向承租人退还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转包他人经营或转租。

    5.租赁期内场地的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与我公司无关;如由此给我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我公司保留向承租人追责的权利。

    6.租赁期到期后且无续租意向,承租人应将场地恢复至原有状态,否则我公司有权扣除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7.承租人若单方面违反上述条款,招租人有权扣除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8.禁止参加本次活动的承租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承租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查询记录或证明文件);承租人是自然人需提供开标前3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执行案件情况截图。

六、公告期限及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人在2025519日上午9:00点前,将密封的承租报价函递交至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牌坊路9913翰林院子书画院二楼项目管理部,价高者确定为成交承租人。递交报价函时若承租人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则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指印。

联系人员:闫老师  13881823593

 

 

广安邓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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