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7 10:44:08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医疗保障局拟按内控方式择优采购经办管理服务领域相关档案外包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经办管理服务领域相关档案外包服务
二、采购预算:30000元
三、采购人: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四、采购项目要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专业档案整理、搬运、入库 | 2100余盒 | |
2 | 会计凭证整理、搬运、入库 | 3900余盒 | |
3 | 文书实体档案整理、搬运、入库 | 2100余件 | |
4 | 档案室规划分区及管理制度的建设,针对性开展1次及以上的档案业务培训 |
备注:1.供应商须于签订协议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2.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相应资质以及具有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在四川省国家保密局备案(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且不得更改价格,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含税)。报价超过30000元视为无效。
(二)报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18:00止,将资料报送至广安市医疗保障局409室,逾期视为放弃。
(三)成交原则:根据评分细则(附件2)综合评分,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择取最优者。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以评分细则第2项中的分数为评判依据,选取分数较高者为服务提供单位。
七、需提供的资格材料
(一)报价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完成时限及以往项目案例等汇编。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二)报价方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三年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八、联系人
联 系 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826-8385100
地 点: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53号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附件:1.报价函
2.评分细则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