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代理服务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2 17:42:02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1家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相关采购代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代理服务遴选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机构在此标准基础上进行下浮比例报价。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专家劳务报酬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参与本次遴选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遴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五、报名、遴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遴选文件获取时间:遴选文件自20241014日至1016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报名、遴选文件获取方式、地点及费用

1.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2.地点: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医院药品库房(A住院一楼);

3.费用:免费。

(三)报名、遴选文件获取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前往报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自拟)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前往报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纸质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缺少以上材料不予受理;未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01709:30-10:0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1710:00(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广安市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01710:00(北京时间)在递交地点开启。

八、邀请及中选公告

(一)本次遴选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采购人确定中选代理机构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遴选结果。

九、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中段317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18111395347

(采购人对本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前锋区人民医院

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