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

发布时间:2025-12-29 15:30:05    来源: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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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矿业权挂牌出让公告
南公矿采告〔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规定,受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南江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挂牌出让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矿业权出让人和交易机构

(一)出让人: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827-8234510
(二)交易机构: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巴中市南江县红塔大厦五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27-8619700

二、出让矿业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江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挂牌出让
矿业权名称:南江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
矿业权编号:NJKQG20250020001
起始价(万元):2414.6100
增价幅度(万元/次):50.0000
是否有底价:
保证金金额(万元):1000.0000
矿种:砂岩
矿种单位:万吨 / 年
地理位置:南江县下两镇东垭村
拐点范围坐标
拐点编号X坐标值Y坐标值
13553214.3136375715.62
23553170.9036375688.42
33553127.8336375691.96
43553105.4436375770.63
53552980.0036375643.00
63552725.0036375703.00
73552699.0336375460.90
83552794.7636375318.41
93552912.2136375378.96
103553050.1436375400.07
113553176.5836375482.77
123553206.0336375531.17
133553277.6436375527.33
143553288.4736375581.71
面积(平方公里):0.15
拟出让年限(年):20.2
开采标高:+696m~+793m
资源量:506.3万立方米(1291.07万吨)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设计开采规模为25万立方米/年(最终以竞得人编制的开采方案为准,不得低于中型开采规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拟出让年限20.2年(最终以竞得人编制的开采方案为准),勘查程度:探勘。
多目标管理:矿山在开采过程中需主动接受自然资源、经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监管。
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在矿山建设和开采过程中,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的相关方案和报告进行建设和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由竞得人自行出资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办理采矿许可证相关资料由竞得采矿权人自行提供。如经核实资源确已枯竭不具备延续条件时,届时依法关闭矿山,竞得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矿山开采布局所涉及的土地占用、林木占用、房屋搬迁、坟墓搬迁、电力设施、道路建设、地面附着物等补偿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二)出让人提供的资源勘查报告中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误差,其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前可到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查阅本采矿权的有关地质资料,充分了解前期投入费用情况、市场销售情况等,自行分析预测竞买本采矿权风险,自行到采矿权所在地现场踏勘,其资源风险、采矿风险、竞买风险和安全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采矿权申请条件或受让条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五)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从吊销之日起至提交申请之时未满2年或被吊销探矿许可证从吊销之日起至提交申请之时未满6个月。

(六)其他依法禁止参与竞买的情形。

五、竞买申请

(一)提交竞买申请

1.申请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01-27 17:00:00 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的“土地矿权出让系统”查阅、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根据挂牌出让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交纳竞买保证金。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二)确认竞买资格

1.矿业权交易机构将于2026-01-28 10:00:00 前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向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为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说明原因。

2.申请人可及时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申请人方可参与竞买。

六、挂牌时间

(一)挂牌期限:2026-01-28 10:00:002026-02-11 10:00:00

(二)挂牌竞价:竞买人可在挂牌期限内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参与挂牌竞价。

(三)挂牌截止:

2026-02-11 10:00:00 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举行。

(四)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对矿业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二)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变更、延期、中止、终止等情况,将会通过出让系统及时发布信息;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查询。

(三)前期费用及出让收益缴纳:本采矿权涉及勘查、评估前期投入93.1万元,未纳入出让起始价,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10个工作日内,应将该款全额支付到南江县财政账户。 竞得人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文件要求,首次缴纳成交价的1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均摊征收期限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均摊后不满一个年度的部分按一个年度计算。

交易机构名称: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