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高新区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内地拍(2025)18号、22号)

发布时间:2025-10-15 11:01:06    来源: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内江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内公资土拍告(2025)31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相关文件规定及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经内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规划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起拍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出让人

内地拍(2025)18号

内江高新区白马片区BM-03-033地块〔内地拍(2025)18号〕位于内江高新区白马片区,茂庭路东侧,忠信路西侧,门庭八路南侧

8556.65平方米(约12.83亩)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本地块规划布局加油站)

容积率R≤1.0,

建筑密度D≤40%,

绿地率G≥20%,

建筑限高15米

其他要求详见规划文件

商业用地40年,地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其他用途50年

367

1414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地拍(2025)22号

内江高新区高桥片区GQ-02-011地块〔内地拍(2025)22号〕位于地块位于内江高新区高桥片区,高桥东路东侧,规划道路西侧,高圣西路北侧,黄金街南侧

44275.01平方米(约66.41亩)

商业用地

容积率1.0<R≤2.5,

建筑密度D≤40%,

绿地率G≥30%,

建筑限高80米

其他要求详见规划文件

商业用地40年,地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其他用途50年

315

6276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竞买人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若公司参与竞买,须在申请时提供公司章程)

三、竞价原则: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地块不设置拍卖底价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本次拍卖会定于202511415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举行(拍卖时间可能因竞买资格核实推迟)。

五、获取拍卖文件: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1014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http://www.njsggzy.cn:180/),下载获取出让文件。登录交易主体(未注册的需先注册)选择需要下载出让的文件,点击地块详情进行下载。

六、竞买报名和竞买保证金:本次拍卖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纳保证金,竞买申请人登录中心网站,按照《内江市土地交易手册》要求的流程参与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成功后打印《竞买申请书》。注意:请使用网上转账,不支持现金缴纳,其他方式转入无效。竞买报名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11316

七、竞买资格确认:已完成网上报名的竞买申请人请于202511414时至15凭《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和拍卖文件要求的其它申请文件到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交易组织科进行竞买资格确认。经核实,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交易中心将发给竞买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资格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415,规定时间内未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完整提交拍卖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八、联系方式: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136号 联系电话:0832-6120672 0832-6120674联系人: 李尚峻  刘刚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川南电商中心3楼(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 联系电话:08322022630(交易组织科) 联系人:彭惟姗   技术支撑咨询电话:18064944553

九、公告详见: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njsggzy.cn:180/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1014


附件: 拍卖文件内地拍(2025)18号、22号.doc 附件: 规划条件和红线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