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3 12:18:17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叙自然资规拍2023002

 

经叙永县人民政府批准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6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座落

供地

面积

土地用途

供地
方式

 

出让年限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亩

510524-2023-B-003

分水镇木鱼山林场

2414

3.62

零售商业用地

拍卖

40

0.7

35

40

≤24

219.5066

45

5

510524-2023-B-004

分水镇木鱼山林场、分水村八社

2190

3.29

零售商业用地

拍卖

40

0.5

35

40

≤24

299.6082

60

5

510524-2023-B-005

分水镇木鱼山林场

1292

1.94

零售商业用地

拍卖

40

0.8

35

40

≤24

182.438

37

5

510524-2023-B-006

分水镇木鱼山林场、分水村八社

14441

21.66

零售商业用地

拍卖

40

0.5

35

40

36

1563.5128

315

10

510524-2023-B-011

叙永镇鱼凫社区三组

22544

33.82

其他商服用地

拍卖

40

1.8

20

35

30

3750

750

10

510524-2023-B-013

龙凤镇凤池村一社

76689

115.03

商务金融用地

拍卖

40

2.0

20

40

60

8820

1764

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123日至20231222日到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11号楼10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123日至20231222日到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11号楼10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217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1222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12231000分在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缴纳竞买保证金要求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竞买可于规定时间到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11号楼9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与资金运用股领取《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后缴纳竞买保证金

(二)公共设施配套要求及其他要求

510524-2023-B-003宗地1.该宗地为带资产拍卖出让宗地,以土地总价180万元和地面资产价值39.5066万元之和219.5066万元作为拍卖起始总价,成交总价中土地价款缴入税务专户、地面资产价款缴入财政专户。2.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50%6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地面资产价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3.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4.该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510524-2023-B-004宗地1.该宗地为带资产拍卖出让宗地,以土地总价145万元和地面资产价值154.6082万元之和299.6082万元作为拍卖起始总价,成交总价中土地价款缴入税务专户、地面资产价款缴入财政专户。2.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50%6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地面资产价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3.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4.该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510524-2023-B-005宗地1.该宗地为带资产拍卖出让宗地,以土地总价96万元和地面资产价值86.438万元之和182.438万元作为拍卖起始总价,成交总价中土地价款缴入税务专户、地面资产价款缴入财政专户。2.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50%6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地面资产价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3.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4.该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510524-2023-B-006宗地1.该宗地为带资产拍卖出让宗地,以土地总价940万元和地面资产价值623.5128万元之和1563.5128万元作为拍卖起始总价,成交总价中土地价款缴入税务专户、地面资产价款缴入财政专户。2.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50%6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地面资产价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3.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4.该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510524-2023-B-011宗地1.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总价款的50%6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2.该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510524-2023-B-013宗地1.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总价款的50%6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2.该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三)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注意事项。

1.到场人数。严格限制各方交易主体进场人数。同一拍卖项目的出让人、监督人、公证人、竞买人等最多各2人到场(拍卖师除外)。

2.其他事项。进入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各方交易主体应提前30分钟到达,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拍卖结束后,原则上竞买人应立即离开交易大厅,不得在现场逗留。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11号楼10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0-6220803

 

 

 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22

附件: 叙自然资规拍〔2023〕002号(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