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0 16:20:44 来源: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洪资交拍告(2023)P020号
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法对洪雅县HYP(2023)4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规划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其他 | |||||||
HYP(2023) 43号 | 柳江镇两河村 | 14209.2平方米(约21.31亩) | B1商业设施用地 | 40年 | 2200 | 440 | ≤1.2 | ≤40% | ≥20% | 建筑檐口≤15米;建筑屋脊≤18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 | (1)本规划设计条件未涉及的内容按最新《洪雅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2) 地块应严格按照《洪雅县柳江镇两河村LH-1地块规划指标论证》及相关规划等要求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
其它开发建设要求按照洪规设〔2023〕第(36)号文件执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在其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经举报并查实竞得人有上述行为的,成交结果无效)。
(三)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和缴纳保证金
凡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3年12月4日16时 00分)前登录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拍卖文件,并按要求登陆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msggzy.org.cn/front/dlzc/027001/login.html)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5日10时00分,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洪雅县瓦屋山大道北段128号市民中心6楼)。
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吴女士:028-38877676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刘先生:028-35079782
详情见: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msggzy.org.cn/FrontHongYa/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
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眉山市众鑫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