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2 07:17:04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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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 16时00分 |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5年12月12日09:00至2025年12月24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付款前到我局财务科开具缴款通知书。通过扫码缴费或现场生成虚拟账户转账缴费(注意:此账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 |||||||||||||||||||||
| 标的物交付 | 办公设备:竞得者在缴纳成交款并签订《固定资产处置协议》后,在7个工作日内到处置物资所在地,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东路一段22号提取物品并完成所有报废资产的拆除和转运,产生的车辆运输、吊装、称重、物资拆装、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车辆:标的物竞得者在缴纳成交价并签订《处置车辆协议》后,需在5日内到资产存放地转运所竞得资产,在车辆处置完成后,竞买主体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供“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7个工作日 |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洪建 028-85823769 监督人:陈维春 028-85778286。 3.成都市双流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棠湖西路二段8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9、028-85987887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5862575 | ||||||||||||||||||||||
| 公告附件 | 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doc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docx 〔2025〕323号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置方案相关资料.z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