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1 00:03:24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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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 16时00分 |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5年12月11日00:00至2025年12月22日10:00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时段, 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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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具体账户信息以成交后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缴款通知书账号信息为准,户名:成都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民丰大道支行)。(注意:此账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代表请将证件加盖公章)、缴费凭证发票联,在10个工作日内到标的物存放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11号提取竞得标的物。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拆装、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7个工作日。参加竞买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因标的物资中含有报废电子设备,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对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若竞买人为四川省省外处置单位,须具有“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 竞买人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09:00-17:00(工作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代理人办理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11号)进行确认,确认后由处置人出具标的物《资格确认函》,并加盖处置人公章。竞买人须在公告报名截止日之前3个工作日的17:00之前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云平台上传该标的物的《资格确认函》回执,查验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买,若未按时上传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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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11号 曾老师 028-86692270 。 3.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9、028-85987887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5987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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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1.公告附件.zip
2.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pdf 3.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年修订).pdf 4.资产资源竞买人操作手册.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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