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9 09:38:44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澄清公告
我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发布《成都市金牛区白马寺街10号、锦江区庆云西街73号、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自贡市自流井区文化路等48处国有房屋有偿使用权拍卖公告》,现对其《交易文件》中标的序号34至39号,位于成都市金牛区白马寺街10号附1-6号的6处国有房屋有偿使用权租金价格事宜做如下补充说明:
1、《交易文件》第三章标的信息表中标的34至39号,位于成都市金牛区白马寺街10号附1-6号的6处国有房屋有偿使用权中,所列标的起始价、竞价过程中的所有报价以及成交价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款;
2、买受人在成功竞得标的序号34至39号,位于成都市金牛区白马寺街10号附1-6号的6处国有房屋有偿使用权后,须按照【成交价*(1+9%)】计算含税租金总额,并以此金额与委托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
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